章 公开谈判采购公告
电建临盘“清洁能源+现代农业”乡村振兴项目储能租赁服务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略)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自有资金及贷款且已落实,现公开征集承包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略)
1.2 采购人:(略)
1.4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略)
1.5 采购项目概况:(略)
根据《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关于电建临盘“清洁能源+现代农业”项目接入系统方案的批复》(鲁电发展[(略)](略)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需配置储能容量(略)MW/(略)MWh,其中自建储能容量(略)MW/(略)MWh,剩余(略)MW/(略)MWh储能容量通过现货市场租赁形式实现。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略)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略)
2.2 服务期限:(略)
2.3 服务地点:(略)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略)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略)
(2) 财务要求:(略)
(3) 业绩要求:(略)
(4)人员配置要求:(略)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 (略)年8月(略)日(略):(略)
(1)已注册的供应商:(略)
(2)未注册的供应商:(略)
(3)登录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首页-服务中心,可下载《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操作手册_供应商管理手册(供应商端)》、《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操作手册_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
4.2未按本采购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年8月(略)日(略):(略)
(1)本次采购将通过采购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办理方式详见采购平台首页,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操作,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递交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开启由“采购平台”在响应截止时间后自动对各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供应商及时关注开启结果。
5.2响应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过采购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6 谈判时间和方式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略)
8 联系方式(异议受理单位信息)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9 纪检监督机构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向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提起投诉,举报电话:(略)
(略)年 8 月 (略) 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1.7.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8 | 谈判采购预备会 | 不召开 |
1.9 | 分包 | 不得分包 |
1.(略).2 | 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 | 不允许偏离 |
2.1 |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 | 无 |
2.2.1 | 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 | 详见章 谈判公告 |
2.2.3 | 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补充文件 | 确认的晚时间:(略) 确认的方式:(略) |
3.1.1 |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 无 |
3.2.2 | 采购标的数量增减幅度 | 无 |
3.2.3 | 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 无 |
3.2.4 | 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本合同为总价合同,修改报价必须同时修改响应文件中已标价报酬清单中相应子目的标记,即必须要同时修改单价、合价、总价。 (2)响应报价中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3)响应报价一律为包含了增值税的价格。 (4)响应报价中单位为“万元”的报价项保留六位小数,单位为“元”的报价项保留两位小数。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调价函。 |
3.3.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响应截止日起(略)日。 |
3.4.1 | 响应保证金 | 不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 |
3.5(1) | 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 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 储能电站具备并网调度协议、并网意见书、接入批复、购售电合同等证明材料 |
3.5(2) | 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 供应商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略) |
3.5(3) | 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 供应商应提供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三)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业绩。近年是指:(略) 业绩证明材料: 合同 业绩证明材料种类要求: 提供合同应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等关键页。 |
3.5(4) | 承担本项目的人员要求证明材料 | 供应商应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和(五)主要人员简历表)。供应商应填报满足章“谈判采购公告”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并按如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略) |
3.6.1 | 对关键条款进行响应的证据或证明材料要求 | 对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采购人的要求做了实质性的响应。证明服务合格和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样和数据。 |
3.6.2 | 响应方案数量 | 供应商只能提出响应方案 |
3.7.2 |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及电子版要求 | 电子化开标评标电子响应文件份数: 加密响应文件1份 |
4.1.1 | 响应文件密封 | 需使用采购平台提供的电子钥匙在响应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略) |
4.2.1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截止时间:(略) |
4.2.2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
5 | 是否公开开启响应文件 | 是 |
5.1 | 开启地点 | 采购平台 |
5.2 | 开启程序 | 系统同步解密 |
6.3.1 | 谈判轮次及谈判的顺序 | 本项目不事先确定谈判轮次,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确定,并在后一轮谈判前告知供应商 谈判顺序:(略) |
6.3.2 | 是否允许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供应商参加后续谈判采购活动 | 不允许 |
6.6 | 是否公开开启终报价 | 否 |
6.7.2 | 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及数量 | 是否排序: 排序 数量:(略) |
7.3 | 成交结果公示 | 公示媒介:(略) 公示期限:(略) |
8.1 | 异议渠道 |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通信地址:(略) |
8.2 | 可以调解异议争议的行业组织或专业咨询机构 | 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纪委办公室 |
1 总则1.1 采购方式
谈判采购是指采购人组建谈判小组与响应采购的供应商依次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交流谈判并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终谈判结果及其评审结论,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釆购方式。
1.2 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
釆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章“谈判采购公告”
1.3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谈判釆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 保密
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 语言文字
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6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7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8 谈判采购预备会
不召开。
1.9 分包
不允许分包。
1.(略) 响应和偏差
1.(略).1 采购需求和合同草案中的关键条款均以“*”符号标记。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需求和合同草案中的关键条款作岀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略).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对非关键条款允许偏差的范围和可以偏差的项数的,如响应文件存在的偏差超出上述范围或项数,将被视为无效。
2 采购文件2.1 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采购文件包括:
(1) 谈判釆购公告;
(2) 供应商须知;
(3) 评审办法;
(4) 合同草案;
(5) 采购需求;
(6) 响应文件格式;
(7)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采购人依照本章规定,对釆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内容不全,应及时向釆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 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釆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在补充文件中通知供应商推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 供应商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釆购人,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2.2.4 除非确有必要,釆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3 响应文件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响应函;
(2) 授权委托书(如有);
(3)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 报价表;
(5) 资格审查资料;
(6) 响应方案;
(7)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在谈判和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釆购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亲自参加谈判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2)目所指的授权委托书。
3.2 报价
3.2.1 供应商应按釆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在响应函和报价表中进行报价。响应函中报价应为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在内的含税价格,同时应列明不含税价格和增值税税额。采购人将根据项目情况,在第三章“评审办法”第3.1.1项中选择按照含税价格或不含税价格对供应商进行价格评审。
3.2.2 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釆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对于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在签署采购合同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幅度内对采购标的的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
3.2.3 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响应文件有效期
3.3.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应为(略)日,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
3.4 响应保证金
不要求递交。
3.5 资格审查资料
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中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章“谈判采购公告”对供应商的各项资格要求。
3.6 响应方案
3.6.1 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采购需求中明确为关键条款(标记“*”)的,供应商还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有关证据或证明材料。
3.6.2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只能提出响应方案外,供应商可在首次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提出多个响应方案。供应商在终报价前应确定一个终方案,并针对终方案提出终报价。
3.6.3 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响应文件偏差表中未列明的内容,将视为响应釆购文件的要求;但如发现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与商务和技术偏差表的描述不一致或供应商的响应缺乏支持性文件,则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并根据澄清结果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项目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电子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采购平台”自带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
(2)供应商在编制电子响应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
(3)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或)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4)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系统。
(5)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采购平台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
(6)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4 响应文件的递交4.1 响应文件的包装与标记
4.1.1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采购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系统将拒收并予以提示。
4.1.2 响应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递交到供应商。
网上递交:(略)
4.2.2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或供应商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采购人收到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接收凭证;釆购人收到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后,退回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4.3.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应在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响应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包装、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启响应文件
釆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市场供应情况确定是否公开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公开开启响应文件的,开启活动应按本条规定进行。
5.1 开启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启响应文件,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5.2 开启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公开开启响应文件:
(1) 宣布开启会议纪律;
(2) 宣布参加开启会议的工作人员姓名;
(3) 供应商代表检查确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如需要);
(4) 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启顺序开启响应文件,公布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应公布的信息,并记录在案;
(5) 供应商代表及相关工作人员等在响应文件开启记录上签字确认;
(6) 宣布谈判有关安排和注意事项;
(7) 开启会议结束。
6 谈判和评审6.1 谈判小组
6.1.1 采购人将组建谈判小组,由谈判小组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以及第三章“评审办法”的规定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6.1.2 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 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6.1.3 谈判小组组建后,谈判小组成员共同推选或由采购人指定谈判小组组长,谈判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谈判及评审工作。
6.1.4 在谈判和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6.2 初步评审
6.2.1 谈判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主要对响应文件的形式、供应商的资格和响应文件的响应性进行审查,以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
6.2.2 响应文件的形式或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2.3 只有形式评审和资格评审合格且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才可通过初步评审。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未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谈判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
6.3 谈判
6.3.1 谈判小组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轮次及谈判顺序与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
6.3.2 通过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且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预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数量的,谈判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选择方法,从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中选择预定数量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被选择的供应商不再参加后续的谈判活动,谈判小组应对其进行告知;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其响应保证金应在5日内原额退还。
6.3.3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集中与单一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参加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在谈判中做出的承诺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3.4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视为其放弃参加该轮次谈判,但其仍有权参加后续谈判采购活动。
6.4 递交补充响应文件
6.4.1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根据谈判情况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部分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内容,但不得实质性改变评审标准或改变可能影响初步评审结果的内容。谈判小组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将修改和补充的内容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修改和补充的内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6.4.2 谈判小组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后,应要求供应商修改和补充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及要求相应地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即补充响应文件)。补充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并对采购文件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作出实质性的响应。补充响应文件与首次递交的响应文件共同构成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二者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响应文件内容为准。
6.4.3 谈判小组审查供应商补充响应文件,对其响应性进行评审。补充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内容的,谈判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终报价;补充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内容的,该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谈判小组应取消供应商的谈判资格并对其进行告知。
6.5 递交终报价
谈判小组在谈判中未修改或补充采购文件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终报价;谈判小组修改和补充了采购文件的,谈判小组应要求按照本章第6.4款规定递交了实质性响应的补充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终报价。终报价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6 详细评审及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6.6.1 谈判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方法、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6.2 评审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当向釆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6.3 所有供应商终报价均明显不合理的,釆购人将终止谈判活动。
6.8 特殊情形处理
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或递交终报价的供应商数量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相等时,采购人可根据不同的情况决定继续或终止谈判活动;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或递交终报价的供应商数量少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的,采购人将终止谈判活动。
决定终止谈判活动的,采购人将向谈判小组出具停止谈判通知书。
7 合同授予7.1 候选成交供应商履约能力核查
采购人可对候选成交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或组织现场考察,以确认候选成交供应商的生产经营、财务等实际状况与响应文件是否一致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供应商履约能力的情况。核查结果将作为采购人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的依据之一。
7.2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根据评审报告及核查结果(如有),对候选成交供应商综合评估后从中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
7.3 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供应商选定后,采购人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公示期限进行公示。
7.4 发出成交通知书
公示期结束后,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7.5 特殊情形处理
因供应商对预成交结果提出异议、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等导致采购人变更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重新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进行公示并公告。
7.6 签订合同
7.6.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2 发岀成交通知书后,釆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6.4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3.1.4项规定对终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终报价小于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3.1.1项规定确定的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终报价为准;若修正后的终报价大于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评审价格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采购文件不允许调整的费率和金额除外)。
8 异议8.1 提出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对预成交结果提出异议。异议应在预成交结果公示期间通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异议渠道提出,并递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 异议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8.2 异议处理
采购人将针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经过核查,发现异议人对相关问题理解有误的,应作出解释;发现采购活动中确实存在错误或不当行为的,应及时予以改正或补救。
异议人与采购人对异议事项无法达成一致的,异议人可向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业组织或专业咨询机构申请调解或进行反映。
采购人认为异议不成立或不影响采购结果的,可以继续进行采购活动。
9 纪律要求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谈判釆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 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工作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 对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工作正常进行。
(略)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略)
电建临盘“清洁能源+现代农业”乡村振兴项目
储能租赁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略)
储能租赁服务项目
委托方(甲方):(略)
服务方(乙方):(略)
签订地点:(略)
签订日期:(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关于规范全省储能容量租赁工作的通知》(鲁能源科技〔(略)〕(略)号)文件精神,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甲方租赁乙方储能电站项目部分容量指标作为配建储能容量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文本。
1.甲方持有的电建临盘“清洁能源+现代农业”乡村振兴项目,电网调度名为临盘海盈光伏电站,项目需配备储能容量指标。
2.乙方持有的 项目,电网调度名为 储能电站,额定容量为 ,乙方储能电站具备容量指标租赁资格。
3.租赁容量
甲方租赁乙方储能设施容量为(略)MW/(略)MWh。
4.服务期限
服务期1年,(略)年9月1日-(略)年8月(略)日。
5.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向乙方租赁储能设施容量指标,服务期内租赁的容量指标视为甲方配建储能容量。
(2)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方式,按时向乙方支付容量指标租赁费。
6.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负责储能电站的开发、建设、运维,乙方拥有储能电站的产权、经营收益权等一切权益。
(2)储能电站运营期间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政府或山东电网对乙方储能电站开展容量核定后,若电站整体可租赁容量降低,乙方应优先保证甲方的租赁容量。
7.合同价款
本合同容量指标租赁费含税合同单价为:(略)
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若在合同履行期,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相应调整。合同期内如政府能源管理部门政策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价格及租赁容量相应调整,据实结算。
8.支付方式
容量指标租赁费按季度支付,每季度初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季度服务款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收据后(略)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自甲方提出合同终止要求开始服务费按实际服务天数进行结算。
9.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修订。双方具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内容。
(略).合同变更和解除
(1)因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事件”指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台风、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龙卷风、地震等。但一方的经济困难或其雇员的罢工或劳资纠纷导致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延误或停止均不属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但不得因导致中止履行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而免除任何一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前产生的任何责任。
(2)合同履行超半年后,因政策变化或其他原因甲方无租赁需求时,甲方应至少提前1个月书面告知乙方,本合同自动终止,费用按实际租赁天数结算。合同到期后,甲方有续租需求的,享有优先租赁权。
(3)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法律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影响本合同履行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4)因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没有必要继续履行,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请求,另一方应当在(略)日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予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
(略).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必须认真履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不得擅自违约。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即应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义务,经通知后在指定期限内仍不改正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略)%的违约金,应在双方明确违约责任后(略)日内偿付。
(3)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就差额部分支付赔偿金。违约金、赔偿金应在双方明确违约责任后(略)日内偿还。
(略).争议的解决方式及程序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提请济南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略).合同生效与终止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含骑缝章)后成立,合同自双方订立之日起生效。
(略).其他
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页
项 目 | 甲方 | 乙方 |
单位名称 (盖章) | | |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署/盖章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地 址 | | |
电话 | | |
开户银行 | | |
帐 号 | | |
税 号 | | |
签订时间:(略) |
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一、服务采购核心需求
1.1 服务项目名称
电建临盘“清洁能源+现代农业”乡村振兴项目储能租赁服务
1.2 服务核心内容
为电建临盘“清洁能源+现代农业”乡村振兴项目(临盘海盈光伏电站)提供(略)MW/(略)MWh容量储能租赁服务,服务方所持有的储能电站须经电网部门认可,并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现行新能源、电力、储能、电气安全规范标准及电站运行要求开展服务工作,确保在服务期间持续满足《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关于电建临盘“清洁能源+现代农业”项目接入系统方案的批复》(鲁电发展[(略)](略)号)中对本项目配储的相关要求。
1.3 服务期限
(略)年9月1日-(略)年8月(略)日
1.4 服务地点
响应人所持有场站所在地
二、服务质量及技术要求
2.1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服务期内,服务方所持有的储能电站须经电网部门认可,并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现行新能源、电力、储能、电气安全规范标准及电站运行要求开展服务工作,负责保障配套储能电站安全运行,及时处理各类故障和问题。根据采购人需要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2.2 技术要求:
2.2.1储能系统运行维护管理
响应人须对本项目配套储能系统开展全周期、常态化专业运维服务,严格遵照电化学储能电站运维规范、电力设备检修标准及电站管理要求,开展日常巡检、年度检修、专项检测等全维度运维工作,全面覆盖储能电池簇、电池管理系统(BMS)、储能变流器(PCS)、能量管理系统(EMS)、高低压配电系统、消防系统、温控通风系统、监控通讯系统等全部软硬件设备及配套设施。
2.2.2储能系统功能与运行工况
储能系统须具备精准的充放电控制、功率调节、削峰填谷、平抑波动、备用支撑等核心功能,可精准响应电网调度指令,运行参数精准可控,无频繁启停、功率漂移、误动作等问题;储能系统不间断采集电芯状态、电气运行参数、设备工况等数据;系统自动留存完整运行日志、故障台账、充放电历史数据,存储周期满足调度核查要求,支持随时调取、导出、溯源。
2.2.3项目实施依据
响应人提交的运维方案须依据充分、内容准确、科学合规,完全贴合本项目光伏储能现场实际。项目实施周期内,若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电网单位出台新的规范、标准、政策及管理要求,响应人须无条件自动执行新标准及规定,及时更新施工及运维标准,确保项目全程合规达标。
2.2.4技术方案要求
响应人应制定日常运维方案、定期检修方案、应急救援专项预案等核心内容。要求技术方案成熟可靠、工艺规范、流程清晰、重点突出,贴合项目现场工况,具备较强的针对性、专业性、可操作性及前瞻性,能够全面保障项目施工质量、并网效果、运行安全及长期服务质量。
2.2.5仪器设备及物资要求
响应人须足额配备与本项目储能运维、检测工作相匹配的专业施工设备、检测仪器、试验设备、安全防护器具及配套耗材物资。所有进场设备、工具、检测仪器须性能完好、计量校准合格、精度达标,符合电力储能行业新技术标准,可全面满足储能系统日常运维、故障排查等全流程工作需求,确保作业数据精准、施工质量可靠、运维服务高效规范。
2.2.6工作要点分析及措施
响应人须针对电池热失控防控、电网实时调度响应、多设备联动管控、长周期设备衰减管控、极端天气运维保障、并网异常处置等核心重难点开展系统性分析,制定专项风险防控、应急处置、设备优化保障措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建立隐患闭环管控机制,确保储能系统持续稳定运行,各类设备、消防、人身安全风险全面可控,保障项目长期安全、稳定、经济高效运营。
2.2.7人员配备要求
响应人须组建专属本项目的专业服务团队,足额配备具备电力、储能相关专业资质的专职人员。所有岗位人员数量、专业能力、执业资质须满足本项目日常运维、故障抢修、应急处置、资料归档等全部工作需求。团队组织架构清晰、岗位职责明确,建立完善的在岗值守、日常管理、应急响应、台账管理制度。响应人须按要求提供人员资质证书、执业证件等佐证材料。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供应商:(略)
年 月 日
—、响应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含税价人民币(大写) (¥ )的报价(其中不含税价为:(略)
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 响应函;
(2) 授权委托书(如有);
(3)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 报价表;
(5) 资格审查资料;
(6) 响应方案;
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函为准。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5.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1) 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 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岀附加条件;
(3)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4) 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章“谈判采购公告”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略)
地 址:(略)
电子邮箱:(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邮政编码:(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