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须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为外省建筑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证明; 5、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同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见响应文件附件);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7、信誉要求:(略)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略)、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