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略)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为国产流感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处于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并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投标截止之日有效的《药品注册证书》或《药品注册批件》完整清 晰扫描件;
7、本项目共分2个包,供应商可对2个包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标其中1个包。【供应商同时参与两个包且两个包均排名的,按包号顺序优先确定为包1成交包,包2由该包第二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