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项目名称:(略)采购方式:(略)预算金额:(略)采购需求:(略)
项目名称:(略)采购方式:(略)预算金额:(略)采购需求:(略)
采购方式:(略)预算金额:(略)采购需求:(略)
预算金额:(略)采购需求:(略)
采购需求:(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当具备谈判文件规定的基本条款,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二)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略)(三)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略)(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略)(六)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略)(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特别提示:①本合同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备注:(1)谈判响应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谈判响应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应加盖谈判响应供应商公章。(2)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参与谈判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证件以供核对身份,身份核对完毕方可进入谈判程序。
(一)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二)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略)(三)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略)(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略)(六)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略)(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特别提示:①本合同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备注:(1)谈判响应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谈判响应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应加盖谈判响应供应商公章。(2)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参与谈判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证件以供核对身份,身份核对完毕方可进入谈判程序。
(二)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略)(三)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略)(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略)(六)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略)(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特别提示:①本合同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备注:(1)谈判响应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谈判响应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应加盖谈判响应供应商公章。(2)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参与谈判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证件以供核对身份,身份核对完毕方可进入谈判程序。
(三)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略)(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略)(六)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略)(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特别提示:①本合同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备注:(1)谈判响应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谈判响应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应加盖谈判响应供应商公章。(2)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参与谈判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证件以供核对身份,身份核对完毕方可进入谈判程序。
(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略)(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略)(六)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略)(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特别提示:①本合同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备注:(1)谈判响应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谈判响应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应加盖谈判响应供应商公章。(2)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参与谈判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证件以供核对身份,身份核对完毕方可进入谈判程序。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略)(六)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略)(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特别提示:①本合同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备注:(1)谈判响应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谈判响应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应加盖谈判响应供应商公章。(2)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参与谈判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证件以供核对身份,身份核对完毕方可进入谈判程序。
(六)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略)(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特别提示:①本合同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备注:(1)谈判响应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谈判响应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应加盖谈判响应供应商公章。(2)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参与谈判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证件以供核对身份,身份核对完毕方可进入谈判程序。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特别提示:①本合同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备注:(1)谈判响应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谈判响应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应加盖谈判响应供应商公章。(2)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参与谈判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证件以供核对身份,身份核对完毕方可进入谈判程序。
特别提示:①本合同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备注:(1)谈判响应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谈判响应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应加盖谈判响应供应商公章。(2)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参与谈判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证件以供核对身份,身份核对完毕方可进入谈判程序。
①本合同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备注:(1)谈判响应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谈判响应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应加盖谈判响应供应商公章。(2)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参与谈判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证件以供核对身份,身份核对完毕方可进入谈判程序。
备注:(1)谈判响应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谈判响应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应加盖谈判响应供应商公章。(2)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参与谈判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证件以供核对身份,身份核对完毕方可进入谈判程序。
(1)谈判响应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谈判响应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应加盖谈判响应供应商公章。(2)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参与谈判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证件以供核对身份,身份核对完毕方可进入谈判程序。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略)获取方式:(略)采购文件售价:(略)
获取方式:(略)采购文件售价:(略)
采购文件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提交地点:(略)提交方式:(略)
提交地点:(略)提交方式:(略)
提交方式:(略)
五、投诉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厦门市集美区教育局(略)-(略)
六、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略)开启地点:(略)
开启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咨询时间:(略)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咨询时间:(略)
地址:(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咨询时间:(略)
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咨询时间:(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咨询时间:(略)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咨询时间:(略)
地址:(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咨询时间:(略)
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咨询时间:(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咨询时间:(略)
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咨询时间:(略)
电话:(略)咨询时间:(略)
咨询时间:(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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