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必须是经行政部门批准的取得执业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处于有效期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投标人及拟签字本项目的签字会计师近(略)个月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或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处罚(需提供相关证明或自拟承诺函)
3.本项目组建的审计团队主审人员应在近3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须至少具有3项类似经营审计项目,现场审计成员不少于4人(提供相关项目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提供承诺函,附件3)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附件3)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单位负责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承诺函,附件8)
7.项目符合性审核
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