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相应证明文件,自然人应具有身份证明文件;
(2)提供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款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任意税种),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提供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七)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
(2)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及相关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 号;
(4)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
(7)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
(8)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略)〕(略)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
((略))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略)〕(略) 号;
((略))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略)〕(略) 号;
((略))如有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新的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