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电石厂石灰窑废气除尘器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受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委托,由新疆新招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电石厂石灰窑废气除尘器维修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欢迎有相应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略) 2.招标编号:(略) 3.项目规模:(略) 4.招标内容与范围:(略) 5.施工地点:(略) 6.工期:(略) 7.质保期:(略) 8.资格审查方式:(略) 9.资金来源:(略) (略).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 二、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均须合格有效),并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由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5)作业人员须具有应急管理局颁发的特种作业证书包括登高证3名、焊工证2名、电工证1人(不接受一人多证);(提供相关证书及近3个月本单位社保证明) (6)自(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类似检维修业绩2项;(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及该项目发票,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技术指标、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 (7)投标人未被列入“蓝山屯河供应商黑名单”,且禁止期限未满的; (8)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现场查验为准) (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资不抵债、责令停业、破产等状态;(提供近一年((略)年或(略)年)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或近3个月银行资信证明) ((略))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包件)的响应; ((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单位高管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式:(略)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式:(略) 五、开标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疆阳光采购平台上同时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人委托的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异议接受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