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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协助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联系公告中司法辅助咨询电话。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
竞买公告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略)年5月(略)日(略)时至(略)年5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略)
1.拍卖标的:(略)
评估价:(略)
起拍价:(略)
注:(略)
车辆现状:(略)
二、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两日止接受咨询。咨询热线:(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略)
五、特别提醒:(略)
2、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及可能存在的费用按照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分别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此标的物以现状交付。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4、拍卖标的物年审、保险以及违章情况由竞买人自行查询,拍卖成交后自行处理,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5、拍卖标的物交易及过户事项按照相关政策实行,请竞买人自行向落户地车辆管理所等相关部门咨询了解,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六、其他相关条件:
1. 竞买人自行询问并遵守当地限购限贷政策。
2. 买受人须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易、交割事宜,自行承担交易、交割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略)
本次拍卖上述资产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抵押人、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作拍卖通知送达,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略))鲁(略)执恢(略)号拍卖余款”。
银行付款方式:(略)
开户银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 号:(略)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略)
十三、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拍辅机构:(略)
拍卖咨询热线电话:(略)
人民法院法院举报监督电话:(略)
京东技术咨询:(略)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略)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