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略)
项目名称:(略)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宿州学院(略)届毕业生档案邮寄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条“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邮寄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学生档案属于信件应由邮政企业专寄。
2、《关于规范邮政机要通信渠道传递大学生档案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中邮业务函〔(略)〕(略)号)文件规定,自(略)年6月起,原由邮政机要通信渠道传递的“大学生档案”转由“EMS 标准快递”等方式传递。
3、《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略)〕(略)号)文件明确规定:(略)
4、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有股份制公司,是中国经营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网络覆盖范围最广、业务品种最丰富的快递物流综合服务提供商,在全国具有良好完备的服务渠道,公司在边远和偏远地区均设有送达到村的队伍,可确保邮寄至偏远地区的学生档案安全准确的投递。同时,邮政 EMS 对档案等重要文件材料的传递有完善保障机制,制定了专门针对邮寄毕业生档案的严谨操作规程,包括收件、封装、运输、投递、监控等环 节都有明确规定。因此,仅有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能满足学生档案的邮寄需求。
5、宿州学院档案室位于宿州学院汴河路校区,坐落于宿州市汴河中路(略)号,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是我校毕业生档案转递的唯一可以合作的邮政特快专递服务商。
综上,鉴于我校学生生源分布于全国各个省份,为确保每份学生档案的安全快速准确转寄,专家一致认为:(略)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三、公示期限
(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9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学院或代理机构反映。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四、其他补充事宜:(略)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