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遴选公告
一、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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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以上的预算数量为采购人根据以往经验的预估数量。本项目采购不属于一次性完成供货,实际供货量按每次采购人下单的数量为准。采购人不保证以上预估货物的供货量时,成交供应商应理解并承担其可能带来的风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提供声明函盖公章)
(2)提供(略)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略)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声明函盖公章)
(3)提供(略)年(或(略)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声明函盖公章)
(4)提供(略)年(或(略)年)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声明函盖公章)
(5)提供参加本次遴选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盖公章)
2、已报名参与本项目遴选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提供声明函盖公章)
三、项目报名与响应文件及样品递交:
1、报名时间:(略)
2、报名方式:(略)
3、纸质响应文件与样品递交:
(1)纸质响应文件和样品递交要求:(略)
(2)纸质响应文件与样品递交时间:(略)
(3)响应文件和样品递交方式/地点:(略)
4、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邮编:(略)
四、信息发布媒体:
1、本项目遴选结果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官方网站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2、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
五、遴选时间、地点:
根据采购人工作安排。
附件1:(略)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略)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