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高坎街道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包组编号:(略)
包组名称:(略)
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况
采购人食堂所需的食品为签订合同之日起为期一年的用量,由供应商进行供应,并负责送货上门,配送时间为周二、周日早7点前送到食堂,采购人食品需求之日前一天告知供应商次日所需食品品种及数量,供应商应按量配送到采购人食堂。早餐午餐,就餐人数(略)左右。每周配送2次,青菜、肉类、鱼、蛋类,米面油,调料,水果,酸奶等。
二、品种要求及分类质量要求
(一)品种要求:(略)
(二)分类质量要求:
1、肉禽水产类
1.1 鲜肉、骨:(略)
1.2 冷冻肉:(略)
1.3 水产类:(略)
2、瓜果蔬菜类
2.1 通用要求:(略)
2.2 叶菜类:(略)
2.3 茄果类:(略)
2.4 瓜果类:(略)
2.5 根菜类:(略)
2.6 薯芋类:(略)
2.7 葱蒜类:(略)
2.8 豆类:(略)
2.9 水生菜类:(略)
2.(略) 食用菌类:(略)
2.(略) 芽苗类:(略)
2.(略) 水果类:(略)
3、干货杂粮类
3.1 干货制品:(略)
3.2 散装豆类:(略)
3.3 杂粮:(略)
4、其他副食品类
4.1 蛋类:(略)
4.2 豆腐:(略)
4.3 腐竹:(略)
4.4 豆芽:(略)
4.5 干豆腐:(略)
4.6 素鸡:(略)
4.7 辛辣料:(略)
4.8 奶制品、饮料、食品制成品:(略)
4.9 食用油(非转基因):(略)
4.(略) 大米、面粉:(略)
三、采购标的需执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
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本文件明确的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规范,严格按照前文约定的分类质量要求供货。一经发现供应不合格食品(含不符合本文件质量要求、相关标准的食品),采购人有权予以全部退货,同时取消成交供应商的供货资格,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赔偿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
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要求(需提供承诺书)
成交供应商承诺,其所供应的食品均符合本文件及相关标准要求,无常规检测范围内的不合格项;若采购人就餐者因食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常规检测无法检出的物质,导致腹泻、食物中毒及其他不良反应,经食品卫生监管职能部门检验确认该后果与成交供应商所供食品存在直接关联的,即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不能履行合同,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救治费、误工费、赔偿金等);若后果严重的,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供货合同,同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全部违约责任。
五、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1.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所供应食品的质量、价格进行常态化考核、评估及抽检,成交供应商须予以配合。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把控食材采购渠道、储存及配送全过程的质量,确保所供食材质价相符,严禁以次充好、投机取巧、掺杂使假等行为,若出现上述情况,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可解除供货合同。
2.采购人有权拒收成交供应商超出计划采购数量的食品;若采购人需求的食材因市场客观原因确实出现断货,成交供应商须提前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说明,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按照采购人明确的替代标准及要求,改送其他同等质量、同等价位(或经采购人确认的合理价位)的食材,严禁擅自更换食材品种、降低食材质量。
六、商务要求
履约期限:(略)
履约地点:(略)
付款方式:(略)
付款时间:(略)
七、定价方式
1.采购人以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超市零售价为基准,(网址为http:(略)
2、签订合同后,每月进行一次结算,价格不得高于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价格。若遇到该平台没有的品目,则供货时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具体协商,参考调研周边市场行情确定标准执行。综合考虑各种价格变动因素(如合理损耗、运输费等)制定采购价格,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进行结算。如遇食材价格调整均以价格确定日的价格为准,不再另行调整,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各自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风险。
八、报价要求
以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超市零售价为基准进行报价。价格不得高于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市场价格的(略)%;若遇到该市场没有的品目,以甲方询价为标准,进行议价,不得高于沈阳市各大农贸市场综合平均价格;综合考虑各种价格变动因素(如合理损耗、运输费等)制定采购价格。投标报价包含食材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质量检测等一切费用。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进行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六、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请供应商登录账号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也可报名后将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syly(略)@(略).com)。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关于解密时间:(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