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建工集团工程物资设备采购办法》、《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对合肥市肥西县FX(略)号地块商业、公寓、办公及幼儿园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轻集料混凝土材料采购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请各投标单位按要求进行报价。
一、工程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略)
招标编号:(略)
项目地址:(略)
本次拟招标轻集料混凝土材料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二、报价单位资格:
1、具备承接此次供货或服务能力,在安徽建工集团内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样本内的所有要求,所有材料以业主选样为准、满足设计要求。
2、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http:(略)
三、询价文件获取及要求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安徽建工电子化招采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租赁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报价表盖章后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人对清晰度负责, 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按废标处理。
2、计划工期:(略)
3、招标文件费用(略) 元/份(不退);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4、投标保证金:(略)
5、(1)履约保证金 :(略)
6、招标控制价(含税):(略)
7、报价包含费用:(略)
8、验收标准:(略)
9、招标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略)、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提供的合格证明材料:(略)
2)招标人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和数量等不符合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投标人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 2 日内按照甲方要求负责处理,逾期视为同意招标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招标人有权自行处理收到的货物或重新进行采购,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验收方式:(略)
4)验收如发生争议,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产品进行检验。
5)首次委外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若双方对后续检测结果有异议,再次委外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测结果合格,检测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6)项目塔吊已拆除或即将拆除,投标人需将+成品材料运送至施工工作面,所需垂直、水平运输等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略)、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询价文件相应条款,在安徽建工集团范围内因有在建项目履约不力、产生诉讼、被限制交易等情形,存在其他履行合同以及在投标有效期内或中标,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或新中标项目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对我司被限制交易的法人及其关联人,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招标人也有权解除其合同及取消其中标资格。
(略)、其它要求:
1)为共享安徽建工集团集中采购成果、助力投标人降低建材采购成本,现鼓励各投标人在“皖建云商”平台注册并采购相关产品。若投标人已完成“皖建云商”平台注册,可将注册成功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2)皖建云商注册流程:
(1)登录www.wjys(略).com进入皖建云商平台,点击平台首页【登录/注册】,在登录页面点击【采购商注册】;
(2)根据页面提示填写采购商资料,上传营业执照与企业授权书(需公司盖章及法人签字);
(3)提交成功后,预计1个工作日,审核结果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注册手机号码。审核通过后,采购商可使用注册手机号及短信中的登录口令进入采购商后台,进行商品采购等操作;
(4)温馨提示:(略)
(略)、(1)供货周期:(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五、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略)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付款类型:(略)
②结算及付款方式:
1、货到现场经甲方、监理、建设单位共同验收合格,按月结算,每月付至当月结算总价款的(略)%,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付至(略)%,甲乙双方结算达成一致意见后支付至已结算总价(略)%,留结算总价款的 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自甲方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金期满后(略)日内无息支付。分包人应承担施工质量缺陷责任和保修义务。项目缺陷责任期届满后,未发生维修费用的,质保金给予返还,若发生质量维修费用,将从质保金中扣除。因分包单位造成的维修项目,分包单位拒绝维修或无故拖延达事先约定时限的,由项目部安排维修,维修及赔偿费用从分包单位质保金中扣除,如质保金不足以支付上述款项,发函至分包单位,直至将分包单位拉入限制交易名单,暂停投标资格。 2、采用转账、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安信、E信、等支付方式(供应链支付),上述支付方式甲方不承担任何贴息。付款前需提供等额结算专用发票。;
七、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略)
7.1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
7.2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
(5)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7.3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限制交易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招标部门:(略)
地址:(略)
招标咨询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