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张家界荷花国际机场国际商业区免税店经营合作项目已由湖南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湖南空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经营管理权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略)
标段一:(略)
标段二:(略)
2.2 项目情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可兼投兼中。
标段一:(略)
因长沙黄花国际机场T2航站楼国际商业区出境免税店经营合同将于T3航站楼正式投用之日到期,同时,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口岸进境免税店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关税〔(略)〕2号),长沙机场获准新设1家口岸进境免税店。依据《口岸出境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财关税〔(略)〕(略)号)、《口岸进境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财关税〔(略)〕8号)以及《财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免税店政策支持提振消费的通知》(财关税〔(略)〕(略)号)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沙黄花国际机场T3航站楼国际商业区免税店经营合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
具体位置:(略)
招标面积及招标范围:(略)
</p)
</p)
标段二:(略)
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口岸进境免税店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关税〔(略)〕2号),张家界机场获准新设1家口岸进境免税店。依据《口岸出境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财关税〔(略)〕(略)号)及《口岸进境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财关税〔(略)〕8号)等规定,现对张家界荷花国际机场T2航站楼国际商业区进、出境免税店经营合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
具体位置:(略)
招标面积及招标范围:(略)
</p)
2.3经营期限:
标段一:(略)
标段二:(略)
2.4 质量要求:(略)
2.5 资格审查方式:(略)
2.6 标段划分要求:(略)
2.7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书,并提供工商信息查询单或工商部门相关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须为《财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口岸进境免税店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关税〔(略)〕2号)第四条列示的有资格参加招投标的、经国务院批准具有免税品经营资质的企业;(提供经国务院批准具有免税品经营资质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3.3 财务要求:(略)
3.4 投标人信誉:
(1)近三年((略)年1月1日以来)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状态,责令停业阶段或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投标人未被列入:(略)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格式自拟的投标人股东构成表及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略)
4.2获取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并核验通过后,将通过上述邮箱回复招标文件费转账账号。投标人须使用本单位对公账户或授权账户足额缴纳招标文件费,招标代理机构在确认款项到账后,通过该邮箱向投标人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充分考虑银行转账及到账确认时间,转账及到账手续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投标人发送上述报名资料的邮箱,视为投标人确认该邮箱为本项目唯一指定联系邮箱,后续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的所有项目往来文件、通知、澄清、答疑等均通过该邮箱进行,投标人不得擅自变更。因投标人擅自变更联系邮箱、填写信息错误、未及时查收邮件等自身原因,导致未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项目信息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元,售后不退。
4.4如果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家,招标人可以修正招标方案或重新组织招标。
4.5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略)分,地点为湖南湘江新区东方红街道旺龙路(略)号万为科技产业园2号栋一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略)分;
6.2开标地点:(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监督单位:(略)
9.本项目接收异议方式如下
9.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9.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9.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材料;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9.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