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新站高新区城市停车场光储充一体化项目勘察设计总承包补疑1
项目编号:(略)
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P(略)页,第2.2.2(1)项的“光储充一体化设计”中,“针对‘新站立体停车楼’项目进行光储充一体化设计”,是否应为“针对‘站北广场停车楼’项目”?
答:(略)
2.“站北广场停车楼”项目,沿东侧莲花塘路能否开设车行出入口?
答:(略)
3.招标文件要求:(略)
答:(略)
4.自(略)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光储充一体化或光储直柔项目设计业绩(合同中需体现出包含光伏、储能、充电等要素设计)。每个业绩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中备注;光储充一体化或光储直柔项目设计项目一般不审图,请问是否还可以提供业主证明作为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
答:(略)
5.招标文件第(略)页,投标人评分业绩3要求:(略)
各地目前对新能源项目的监管还在完善,合肥市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光储充”的独立审图通道,请问,我公司提供由审图公司盖章的项目技术性审查结论单(结论为满足要求)作为光储充一体化项目设计的已完成证明能否认可?
答:(略)
6.本项目要求提供设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常规房建项目可提供审图合格证作为依据,但光储直柔、光储充一体化类专项新能源配套设计项目,由于土地性质等各种因素,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无强制施工图审查要求,该类行业普遍特性导致项目无法办理、无法提供施工图审图合格证。
针对本单位同类设计业绩,我单位提供以下合规证明材料,满足“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评审要求,合理性说明如下:
1、业主证明文件:(略)
2、建筑光储直柔设计阶段星级测评证书(中国建筑节能协会颁发):(略)
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略)
7.招标挂网资料附件中地形图中未体现明确的用地红线,且标书中用地面积((略)亩)与控规图中用地面积((略).8亩)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个为准?如以标书为准,请提供准确的用地红线;如以控规为准,请提供控规的CAD图纸。
答:(略)
8.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略)
答:(略)
注:(略)
招标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方式:(略)
(略)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