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资格要求与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2.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3.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①和②资质要求: ①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代表的法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不是法人时)和投标代表身份证有效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备注:(略) 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项目,投标人必须为中小企业,应符合采购文件关于中小企业的要求,投标人应按附件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应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②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略)](略)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③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④**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⑤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