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环评工程师姓名 (信用编号) | 环评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发现问题 | 对环评工程师处理结果 | 对环评单位处理结果 | 处理依据 |
1 | 姜军礼 (BH(略)) | 广西丰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略)MA5PADCX5R) | 环评工程师存在“挂靠”行为,“挂靠”期间编制过环评文件。 | 失信记分8分 | 失信记分8分 | 《记分办法》第八条第一项、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 |
2 | 周建禄 (BH(略)) | 广西地科勘查工程有限公司 ((略)MA5KD(略)) | 环评工程师存在“挂靠”行为,“挂靠”期间编制过环评文件,环评工程师在环评信用平台提交的全职材料不符合要求,环评单位在环评信用平台提交的住所信息不真实、不准确。 | 失信记分(略)分 | 失信记分(略)分 | 《记分办法》第八条第一项、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第十五条第四项、第十六条 |
3 | 张旭栋 (BH(略)) | 广西恒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略)) | 环评工程师存在“挂靠”行为,环评工程师在环评信用平台提交的全职材料不符合要求。 | 失信记分5分 | 失信记分3分 | 《记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第十六条 |
4 | 闫侠 (BH(略)) | 广西桂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略)MA5N(略)E(略)L) | 环评工程师存在“挂靠”行为,“挂靠”期间编制过环评文件,环评工程师在环评信用平台提交的全职材料不符合要求。 | 失信记分(略)分 | 失信记分8分 | 《记分办法》第八条第一项、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第十六条 |
5 | 胡艳丽 (BH(略)) | 广西鑫科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略)MA5QKKKX0L) | 环评工程师存在“挂靠”行为,“挂靠”期间编制过环评文件,环评工程师在环评信用平台提交的全职材料不符合要求。 | 失信记分(略)分 | 失信记分8分 | 《记分办法》第八条第一项、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第十六条 |
6 | 黄小军 (BH(略)) | 广西延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略)) | 环评工程师存在“挂靠”行为,环评工程师在环评信用平台提交的全职材料不符合要求。 | 失信记分5分 | 失信记分3分 | 《记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第十六条 |
7 | 吕克金 (BH(略)) | 广西新桂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略)J) | 环评工程师存在“挂靠”行为。 | 失信记分3分 | 失信记分6分 | 《记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 |
8 | 张彦君 (BH(略)) | 环评工程师存在“挂靠”行为。 | 失信记分3分 |
9 | 杜永林 (BH(略)) | 广西仁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略)MA5NB3LGX2) | 环评工程师存在“挂靠”行为,“挂靠”期间编制过环评文件。 | 失信记分8分 | 失信记分8分 | 《记分办法》第八条第一项、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 |
(略) | 陈海涛 (BH(略)) | 广西春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略)MA5KEJ(略)) | 环评工程师存在“挂靠”行为,“挂靠”期间编制过环评文件,环评工程师在环评信用平台提交的全职材料不符合要求。 | 失信记分(略)分 | 失信记分8分 | 《记分办法》第八条第一项、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第十六条 |
广西华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略)MA5P5ECM0B) | 环评工程师存在“挂靠”行为,“挂靠”期间编制过环评文件。 | 失信记分8分 |
广西联众致成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略)W) | 环评工程师在环评信用平台提交的全职材料不符合要求。 | / |
(略) | 彭海浪 (BH(略)) | 广西博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略)MA5NW3MG(略)) | 环评工程师存在“挂靠”行为,“挂靠”期间编制过环评文件,环评工程师在环评信用平台提交的全职材料不符合要求。 | 失信记分(略)分 | 失信记分(略)分 | 《记分办法》第八条第一项、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第十六条 |
(略) | 靳慧征 (BH(略)) | 环评工程师存在“挂靠”行为,“挂靠”期间编制过环评文件,环评工程师在环评信用平台提交的全职材料不符合要求。 | 失信记分(略)分 |
(略) | 陈义 (BH(略)) | 广西微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略)MA5KB(略)F(略)) | 环评工程师存在“挂靠”行为,环评工程师在环评信用平台提交的全职材料不符合要求。 | 失信记分5分 | 失信记分(略)分 | 《记分办法》第八条第一项、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第十六条 |
(略) | 徐陈芸 (BH(略)) | 环评工程师存在“挂靠”行为,“挂靠”期间编制过环评文件。 | 失信记分8分 |
(略) | 尧光辉 (BH(略)) | 广西圣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略)MA5QD5W(略)) | 环评工程师存在“挂靠”行为,“挂靠”期间编制过环评文件,环评工程师在环评信用平台提交的全职材料不符合要求。 | 失信记分(略)分 | 失信记分(略)分 | 《记分办法》第八条第一项、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第十六条 |
(略) | 张浩 (BH(略)) | 环评工程师存在“挂靠”行为,“挂靠”期间编制过环评文件。 | 失信记分8分 |
(略) | 彭尚花 (BH(略)) | 广西柏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略)F) | 环评工程师存在“挂靠”行为,“挂靠”期间编制过环评文件。 | 失信记分8分 | 失信记分8分 | 《记分办法》第八条第一项、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 |
(略) | 王建荣 (BH(略)) | 广西润琳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略)MAE(略)JG7A) | 环评工程师存在“挂靠”行为,“挂靠”期间编制过环评文件。 | 失信记分8分 | 失信记分8分 | 《记分办法》第八条第一项、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 |
(略) | 毋飞 (BH(略)) | 广西昊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略)MA5N0JUXXG) | 环评工程师存在“挂靠”行为,“挂靠”期间编制过环评文件,环评工程师在环评信用平台提交的全职材料不符合要求。 | 失信记分(略)分 | 失信记分8分 | 《记分办法》第八条第一项、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第十六条 |
(略) | 吕庆根 (BH(略)) | 广西莱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略)MA5NY3F(略)) | 环评工程师存在“挂靠”行为,“挂靠”期间编制过环评文件,环评工程师在环评信用平台提交的全职材料不符合要求。 | 失信记分(略)分 | 失信记分8分 | 《记分办法》第八条第一项、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第十六条 |
(略) | 隋志远 (BH(略)) | 广西旭坤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略)MA5QH(略)X(略)) | 环评工程师存在“挂靠”行为,“挂靠”期间编制过环评文件。 | 失信记分8分 | 失信记分8分 | 《记分办法》第八条第一项、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 |
(略) | 张曜智 (BH(略)) | 百色市绿城环保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略)K) | 环评工程师存在“挂靠”行为,环评工程师在环评信用平台提交的全职材料不符合要求。 | 失信记分5分 | 失信记分3分 | 《记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第十六条 |
(略) | 宋华 (BH(略)) | 广西高标检测有限公司 ((略)MA5L0HJTXK) | 环评工程师存在“挂靠”行为,环评工程师在环评信用平台提交的全职材料不符合要求。 | 失信记分5分 | 失信记分3分 | 《记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第十六条 |
(略) | 游少鸿 (BH(略)) | 桂林理工大学 ((略)Q) | 环评工程师存在“挂靠”行为。 | 失信记分3分 | 失信记分3分 | 《记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 |
(略) | 刘润芝 (BH(略)) | 广西璟远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略)MA5Q(略)PGXG) | 环评工程师存在“挂靠”行为,“挂靠”期间编制过环评文件,环评工程师在环评信用平台提交的全职材料不符合要求。 | 失信记分(略)分 | 失信记分(略)分 | 《记分办法》第八条第一项、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第十六条 |
(略) | 潘杰 (BH(略)) | 环评工程师存在“挂靠”行为,“挂靠”期间编制过环评文件,环评工程师在环评信用平台提交的全职材料不符合要求。 | 失信记分(略)分 |
(略) | 马金松 (BH(略)) | 广西虹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略)MA5LC(略)Y7B) | 环评工程师存在“挂靠”行为,“挂靠”期间编制过环评文件,环评工程师在环评信用平台提交的全职材料不符合要求。 | 失信记分(略)分 | 失信记分8分 | 《记分办法》第八条第一项、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第十六条 |
(略) | 李恳坚 (BH(略)) | 广西亿言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略)MA5N5RQ(略)) | 环评工程师存在“挂靠”行为,“挂靠”期间编制过环评文件。 | 失信记分8分 | 失信记分8分 | 《记分办法》第八条第一项、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 |
(略) | 殷国华 (BH(略)) | 广西景鹏科技有限公司 ((略)U) | 环评工程师存在“挂靠”行为,“挂靠”期间编制过环评文件,环评工程师在环评信用平台提交的全职材料不符合要求。 | 失信记分(略)分 | 失信记分8分 | 《记分办法》第八条第一项、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第十六条 |
(略) | 黄衡恢 (BH(略)) | 广西岩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略)) | 环评工程师存在“挂靠”行为,“挂靠”期间编制过环评文件。 | 失信记分8分 | 失信记分8分 | 《记分办法》第八条第一项、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