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十堰市分行营业办公用房大型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公告(第2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中国人民银行十堰市分行营业办公用房大型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略)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略).7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中清标条款的修改
原条款:
清标:(略)
修改为:
清标:(略)
投标人应当按照澄清公告附件中清标文件计算表格《(略)年5月9日清标文件(投标人版本)》如实填写报价项,并书面承诺填写的清标文件与投标报价文件对应价格一致。不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做废标处理;不提供清标文件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做废标处理。
二、关于投标报价最终得分计算及排序的说明
初步评审结束后,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价格分计算及清标步骤澄清如下:
第一步,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
规则:(略)
第二步,计算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规则:(略)
第三步,计算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十位小数)
规则:
当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时:(略)
当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时:(略)
其中:(略)
第四步,计算投标报价最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十位小数)
规则:
投标报价最终得分=计算投标报价得分-不平衡报价扣分
本项目不平衡报价扣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清标规则最终确认。
第五步,排序按照投标报价最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略).7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中评定分离条款的更正
原 "评定分离特别规定" 内容中的:
定标方法:(略)
修改为:
定标方法:(略)
四、其他说明
1.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澄清公告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3.本澄清公告发布后,本项目(略)年5月7日第1次澄清中所附全部附件文件均作废,不再具有法律效力,相关内容以本澄清公告附件《(略)年5月9日清标文件(投标人版本)》为准。
4.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中工武大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略)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