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科研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牵头或参与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平台的情况及对应证明材料。我方单位采用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没有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平台的情况及对应证明材料,但是成员单位有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平台的情况及对应证明材料,是否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通用技术 标的 标(略):(略) 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得分取联合体中各个成员得分的算术平均值。 2 您好,请问下购买标书时选择项“是否联合体投标”,勾选了“否”,后续是不是不能以联合体方式投标了。 商务 项目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略)年第一批科技项目服务、物资合并类专项采购(公开招标) 投标截止前可修改联合体信息。最终以投标文件提交的联合体协议为准。 3 您好,请问联合体能否一个包里同时进行(略)、(略)标段的投标操作(例如:(略) 商务 项目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略)年第一批科技项目服务、物资合并类专项采购(公开招标) 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投标标包,且须按标包分别投标。投递多个标包不会被否决。 4 我方在研读“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略)年第一批科技项目服务、物资合并类专项采购(公开招标)(招标编号:(略) 通用技术 标的 标(略):(略) 需要包含中压配网,研究内容中的低压网架仅是对部分技术路线的描述 5 请问联合体投标是否需要所有联合体成员报名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如果只需要牵头方即可,那联合体成员都报名并选择了联合体投标会不会有影响? 商务 项目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略)年第一批科技项目服务、物资合并类专项采购(公开招标) 不需要。若是联合体投标,牵头方递交投标文件即可。以最终提交投标文件为准,报名无影响。 6 你好,联合体投标中,可否由联合体成员(非牵头方)递交投标文件? 商务 项目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略)年第一批科技项目服务、物资合并类专项采购(公开招标) 牵头方递交投标文件。若由非牵头方递交投标文件,需在系统中进行主体变更操作。 7 你好,我方想咨询如下问题:(略) 商务 项目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略)年第一批科技项目服务、物资合并类专项采购(公开招标) 1、关联方不需要系统上点击确认。投标截止前可修改联合体信息。最终以投标文件提交的联合体协议为准。2、不需要。3、请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界定。4、有效。5、是的。 8 你好,我方想咨询:(略) 通用技术 标包 标(略):(略) (1)项目团队和前期相关研究基础依据技术评审标准进行打分,不是否决项;(2)本项目没有专用资格要求。 9 您好,请问招标文件中‘’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该描述中的‘’本招标项目‘’范围是指该批次招标项目,还是某个标的? 商务 项目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略)年第一批科技项目服务、物资合并类专项采购(公开招标) 该处范围指的是该标包。 (略) 您好,招标文件中写明“电汇投标保证金时,应按项目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合并汇款并注明所投标的/标包,同时需在附言中填写(略)位招标项目编号”,但本单位汇款系统中汇款附言不能超过(略)位,请问该如何处理呢? 商务 项目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略)年第一批科技项目服务、物资合并类专项采购(公开招标) 目前未收到供应商反馈同类问题,初步判断是单位汇款系统限制,建议先与汇款银行方沟通解决。实在无法解决,请确保附言中(略)位招标项目编号正确。 (略) 您好,请问负责人是不是必须是牵头单位的,另外兼职人员能不能牵头或者参与,需要提供什么样的证明文件证明兼职身份。 商务 项目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略)年第一批科技项目服务、物资合并类专项采购(公开招标) 负责人可以是联合体各单位的员工;团队成员须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 (略) 关于1.4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疑问 商务 项目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略)年第一批科技项目服务、物资合并类专项采购(公开招标)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包括牵头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该处本招标项目是指同一标包。 (略) 问题1:(略) 通用技术 标的 标(略):(略) 提供一个项目团队。 (略) 问题1:(略) 商务 项目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略)年第一批科技项目服务、物资合并类专项采购(公开招标) 问题1:(略) (略) 某些特殊高校(如现役军校)无法提供社保证明,提供情况说明能够给予通过吗? 通用技术 标的 标(略):(略) 如是现役军人,提供现役身份证明或单位加盖公章的其他能证明现役身份的证明材料。 (略) 某些特殊高校(如现役军校)无法提供社保证明,提供情况说明能够给予通过吗? 通用技术 标的 标(略):(略) 如是现役军人,提供现役身份证明或单位加盖公章的其他能证明现役身份的证明材料。 (略) 我方在研读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略) 年第一批科技项目服务、物资合并类专项采购 (公开招标)(招标编号:(略) 通用技术 标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