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备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民事主体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略)、(略)、(略)年财务上任意一年不亏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供应商须在国家应急管理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系统备案和四川消防服务机构管理平台完成信息备案,提供截图证明资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按照规定购买了比选文件。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比选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比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选资格被取消。
七、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于(略)年5月(略)日-(略)年5月(略)日每天(略):(略)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略)
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开标地点:(略)
十、本比选邀请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