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经济开发区河道优化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经济开发区河道优化建设项目(第二次)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专项债)。招标人为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兴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规模:(略)
2.3本次招标范围:(略)
2.4计划工期:(略)
2.5质量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略)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5 月(略) 日9时(略)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提交方式
□现场开标,投标文件(线下文件)提交地点为/ 。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提交。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提交。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一切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略)] 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工程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5)根据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略)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的要求,对(略)年元旦春节期间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讨薪事件的(略)家企业予以全省范围内限制市场准入,对(略)家企业子以全省通报批评;对(略)名从业人予以全省限制市场准入,对(略)名从业人员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名单详见:(略)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年5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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