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略)〕(略)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略)〕(略)号),现就天河公园地下停车库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有偿使项目的相关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背景
近年来,天河公园每日客流量较大,且附近集高流量休闲场所、办公区与密集社区于一体,目前天河公园北门停车场现有约(略)个车位,园内停车位供不应求,现有车位未设置充电设施。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普及,对于汽车充电的需求也进一步增大,停车及充电的供需矛盾日益凸显。
为解决上述问题,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拟开展天河公园地下停车库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有偿使用项目,通过盘活利用天河公园范围内地铁十三号线施工竖井资源,新建(略)个车位并增设充电设施,以缓解中心城区充电站稀缺、停车难等问题。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略)
2.实施机构:(略)
3.建设地点:(略)
4.建设内容及规模:(略)
5.项目投资:(略)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投资等以最终实施为准。
三、实施模式
天河公园地下停车库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有偿使用项目拟采用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模式实施。有偿使用期限为(略)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略)年。
四、公示期
(略)年5月(略)日-(略)年5月(略)日(共5个工作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内,若社会公众对项目有相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我司反馈(为保障各方意见的有效性,请如实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及住址),我司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研究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