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襄阳市(略)年春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现将襄阳高新区(略)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网报时间:(略)
二、认定范围和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在襄阳高新区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襄阳高新区户籍人员,即户籍管辖机构(户口本核发机构)为团山派出所、米庄派出所、车城派出所、七里河派出所、紫贞派出所、刘集派出所、富康路派出所其中之一的人员。申请人可通过本人户口本查阅到本人户籍管辖机构;
(二)外地户籍,但居住在襄阳高新区、持有襄阳高新公安分局签发的有效期内居住证的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襄阳高新区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襄阳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特别提示:(略)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略)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为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非师范专业毕业生,以及(略)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为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或为经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的中等师范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幼师班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三)普通话标准
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体检标准
申请人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略)〕3号)规定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省人民医院为异议问题终检医院。
四、认定申请
符合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注册成功后,完善个人信息,按照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高新区教育局”作为认定机构。
特别提示:(略)
(一)完善个人信息
对于注册后首次登录或个人信息未完善的用户,须先完善个人身份信息。证件类型为身份证的,需要补充民族信息;证件类型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内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需要补充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及港澳或台湾当地有效身份证号码信息,其中对于证件类型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还需补充相应通行证号码信息。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个人信息的完善和提交。
注意:(略)
(二)申请报名
在本公告规定的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按照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高新区教育局”作为认定机构,确认点选择“襄阳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并认真阅读认定机构提示的注意事项。按系统要求如实完整填写上传申请材料,上传的申请材料包括:(略)
注意:(略)
(三)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按要求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承诺书个人签名需正楷书写)。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申请人应重新处理、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五、体检安排
审核通过的人员参加体检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将在“襄阳高新教师资格认定”QQ群内通知。申请人体检时要积极配合医院,自觉遵守医院有关规定。未使用规定体检表、不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段内体检无效。体检当天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两张一寸白底彩色照片(与网上申报时所使用的证件照版面一致,照片背面要用圆珠笔写清楚姓名、身份证号、学段和学科)。
六、资格认定
经审核、确认为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者,由襄阳高新区社会事务局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每年限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证书。
(二)申请人须按本公告及后续有关通知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体检。因错过报名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报名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本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依据教师资格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未尽事项按《襄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略)
附件:(略)
(略)年4月9日
附件
申请人网报常见问题及处理办法
1.登录时提示“报名流量控制,请耐心等待,稍后再试”怎么办?
答:(略)
2.登录时提示账号密码错误,但使用“忘记密码”功能重置密码时提示注册账号信息不一致怎么办?
答:(略)
3.国考合格后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化了怎么办?
答:(略)
4.用户实名注册时手机收不到验证码怎么办?
答:(略)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没有核验到怎么办?
答:(略)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与信息系统中核验到的等级不一致怎么办?
答:(略)
7.国考合格证明信息在报名系统里面没有核验到怎么办?
答:(略)
8.学历信息在信息系统里面没有核验到怎么办?
答:(略)
9.认定报名过程中照片或个人承诺书上传不成功怎么办?
答:(略)
①点击上传文件/照片按钮没有反应:(略)
②点击“上传照片”选项弹出上传图片框后却找不到上传按钮:(略)
③调整照片选框显示不正常,无法选取照片范围:(略)
(略).在“业务平台”下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列表中的“认定状态”都分别是什么意思?
答:(略)
①“待审核确认”是指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但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还没有审核到其网报材料,请耐心等待审核。
②“确认未通过”是指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时,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未被受理的情况,申请人可补充提交相关材料。
③“待认定审批”是指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报名条件,等待认定机构审批、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的过程。这一状态的时间比较长,请耐心等待。
④“认定通过”是指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申请人各项条件符合认定政策,通过了本次认定。
⑤“认定未通过”是指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发现申请人某些条件不符合认定政策,没有通过此次认定,未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的状态。
(略).注册报名后发现姓名栏中不是自己的真实姓名怎么办?
答:(略)
①以非国家统一考试身份报名的,报名信息的姓名出现错误;
②以国家统一考试身份报名的,无法核验到考试合格信息。
解决方案:(略)
(略).申报人选错确认点,怎么更改申报人确认点?
答:(略)
(略).其他问题
(1)认定报名前面数据都正常填写,但是到信息确认页面填写的信息都不见了的。申请人检查添加的学历、学位、普通话证书信息是否使用了“、.()”等特殊字符,要求将相关字符删除即可正常显示并报名。
(2)无法登录,显示等待(略)秒:(略)
(3)选择不了城市/认定机构/确认点:(略)
(4)如果想删除已经与报名关联的待核验信息,需要重新新增一条相关信息,再修改资格认定的报名信息,修改成功后,可以删除。举一个极端的例子:(略)
已经核验到的信息不能进行修改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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