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所有成员均须提供)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须具备资质的要求: (1)勘察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中勘察单位提供):(略) (2)设计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提供):(略) 3、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可由设计负责人兼任,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拟派)具有国家二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2)本项目拟派勘察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中的勘察单位拟派)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 (3)本项目拟派设计负责人(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拟派)具有国家二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4、投标人如为外埠来赣单位的,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略)]4号)文件精神办理了“省外企业信息登记”及“省外人员登记”。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同时,联合体成员只允许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勘察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8、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所有成员均须提供)须提供“南昌市建设工程投标人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9、其他要求:(略) (略)、监督机构:(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