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本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略)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他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略) 3.1.1 申请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资质条件:(略) (1)设计资质:(略) (2)施工资质:(略) 3.1.3 业绩要求:(略) 3.1.4 财务要求:(略) 1.近三年((略)年、(略)年、(略)年)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即可,成立不足三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年限不足一年的,不做相关要求)。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具备以上财务要求即可。 2.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不低于(略)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证明(单一银行账户内的货币资金余额)(证明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放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内)。 3.1.5 申请人拟派人员要求:(略)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应由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略) ①应当取得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②近5年((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至少1项处理规模不低于(略)吨/天的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项目规模以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未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和项目规模,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如联合体投标,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等证明材料。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略)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略) 3.1.6 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均须满足):(略)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7)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略))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