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略)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略)条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信誉要求:
<1>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http:(略)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企业证明材料》,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
7、供应商若具有药剂生产或经营能力,应提供农药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标准证(即药剂“三证”),其他供应商应与具有农药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签订意向协议,并提供有效的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标准证(即药剂“三证”);提供生物毒素药剂的检验报告。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提供不转包、不分包承诺书;同时提供响应资料真实有效的承诺书和安全责任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元):(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2、本次采购采用线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电子响应文件须在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 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 咨询小采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