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锋地块东侧规划支路工程施工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略)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略)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略)
1.4 招标人:(略)
1.5 项目业主:(略)
1.6 资金来源:(略)
1.7 项目出资比例:(略)
1.8 资金落实情况:(略)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略)
2.2 招标项目编号:(略)
2.3 标段划分:(略)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略)
2.5 建设地点:(略)
2.6 建设规模:(略)
2.7 合同估算价:(略)
2.8 计划工期:(略)
2.9 招标范围:(略)
2.(略) 项目类别:(略)
2.(略) 质量标准:(略)
2.(略) 其他:(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略)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略)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略)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略)
3.1.5 财务要求:(略)
3.1.6 信誉要求:(略)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略)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略)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略)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略)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略)
4.2 获取方式:(略)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数智交易系统(http:(略)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略)
4.3 招标文件价格:(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数智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略)
8.2 开标地点:
(略);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略)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8号开标室
(略);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略).1和(略).2。
(略).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略). 联系方式
(略).1 招标人
招 标 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略).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略)
项目负责人:(略)
电话:(略)
(略).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略)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略)
(略).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略)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略)
(略).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略)
地址:(略)
电话:(略)
(略).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略).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略)
[户名:(略)
[户名:(略)
延锋地块东侧规划支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略)
各投标人:
第一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三章附件 3:(略)
2、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经理承诺”中“直接填写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删除。
3、招标文件中涉及制度、管理文件包括不限于补疑附件内容,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4、《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社区服务中心拟资产处置涉及的绿化苗木价值项目评估报告》随补疑附件发放,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第二部分
1、本项目我司拟派项目经理为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在法定执业年龄范围内(未满 (略) 周岁)的退休返聘人员,持有合法有效的退休证明及企业聘用证明。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退休人员与我司构成劳务关系,依法无需且无法缴纳社会保险,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
本次招标文件未对退休人员担任项目经理设置社保缴纳或社保证明要求。根据 “招标文件未规定的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的原则,该退休人员资格满足本次招标全部要求,可否合法合规担任本项目项目经理?
答:(略)
2、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要求:
1)项目经理需提供3个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2)同时需提供2个及以上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
我方认为该业绩门槛与项目规模不匹配、设置过高、构成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合肥市评标导则,请求予以修改。
异议事实与理由
1)本项目为常规市政支路,技术难度低,无需设置高业绩门槛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略).(略) 万元,为城市支路,建设内容仅包含道路、给排水、照明、交通、绿化等常规附属工程,不属于大型、复杂、技术难度高的工程。
2)业绩数量设置违反合肥市评标导则与省级规范
根据《合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略) 年版)》及安徽省住建部门相关规定:(略)
①项目经理资格审查业绩仅限 1 个;
②加分业绩最多再加 1 个;
③合计业绩数量不得超过 2 个。招标文件要求3 个业绩,明显超出合理上限,限制竞争、排斥潜在投标人。
奖项设置过度、与履约无关,构成不合理条件本项目无创优目标、无创建优质工程要求,却强制要求项目经理2 个市级及以上奖项,属于与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条件,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业绩 + 奖项叠加设置,大幅缩小竞争范围,影响公平竞争同时设置3 个业绩 + 2 个奖项,属于典型的过高、过滥、量身定制式条件,严重损害招投标市场公平性。
异议请求
1)将项目经理业绩调整为:(略)
2)取消项目经理奖项加分,或仅保留最多 1 个奖项加分;
3)对上述条款予以修改,保证公平、公正、公开。
答:(略)
3、请问两个项目经理业绩时间线有重叠交叉的情况如何认定?是否认定符合招标文件为两个项目经理业绩还是1个项目经理业绩?
经查阅:(略)
答:(略)
注:(略)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方式:(略)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