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体需求如下:
1.乙方负责为甲方的学生提供午餐及教师提供早、午餐服务。
具体标准如下:
学生午餐:(略)
教师早午餐:(略)
二、本项目基本信息:
沈阳市辉山学校位于沈北新区聚农路(略)-4,学校教职员工约(略)人,学生就餐数(略)人,教职工提供早餐、午餐两餐服务,学生提供午餐一餐服务。现公开对外招聘资质齐全、管理规范、业务精湛、综合实力较强,食堂现场热加工服务管理经验丰富的餐饮企业进行管理。
★三、资质要求
餐饮企业需具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服务年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扣除寒暑假,每年(略)个月,每个月(略)天,按照实际情况为准)。招标人每季度对中标餐饮企业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低于(略)%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重新招标。
★五、付费方式及相关约定:
1、沈阳市辉山学校食堂年预算为(略).(略)元,教师餐费预算(略).(略)元,其中财政补助(略).(略)元((略)人(略)天(略)元),教师自费(略).(略)元((略)人(略)天2元)。学生餐费预算(略)元(1-3年级(略)人(略)天8元=(略)元。4-6年级(略)人(略)天9元=(略)元)。学生餐费按月支付,下打租。教师餐费按学期支付,企业提供增值税普票。(最终结算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教师和学生独立核算)
2.就餐时间:
教职员工早餐:(略)
学生午餐(略):(略)
3.食谱
教师:(略)
教师午餐:(略)
学生午餐:(略)
提供一种主食(包括:(略)
为确保口感新鲜,需根据季节不定期与采购单位协议调整相关食谱。
4.菜品要求
大荤菜:(略)
小荤菜:(略)
素菜:(略)
5.就餐相关约定
1)甲方负责学生的就餐秩序教育管理,培养师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就餐形式采取现场窗口分餐、教室分餐,适量拿取为原则,杜绝浪费。
2)食堂要杜绝出售剩菜剩饭,厨余垃圾按上级要求处理。
3)学生请假无法就餐的,要及时退还餐费。
4)送餐时必须全程保温,确保学生吃热菜、饭.每班必须配保温箱、餐盘
5)主食和面食分开装。
6)菜谱(学生教师)制定好以后必须经过膳食委员会确认才能执行。
★六、配送货品质量要求(包含但不仅限于下列品目)
1.大米:(略)
2.面:(略)
3.调料类:(略)
4.食用油:(略)
5.蔬菜类:(略)
6.新鲜肉类:(略)
7.鲜活水产类:(略)
8.鲜蛋类:(略)
9.水果类:(略)
(略).配菜类:(略)
(略).干杂类:(略)
(略).豆制类:(略)
(略).以上所有的食材进货渠道正规(不得在市场等小商贩采购)并附有食材合格检验报告及进货台账。
(略).每日菜品需要进行单独留样保存不少于(略)小时。
(略).对所有食堂食材进行不定期抽样检测。
(略).不允许使用任何添加剂。
★七、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需严格遵守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辽宁省公安厅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引的通知》即辽市监联[(略)](略)号文件的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规定。
★八、权利与义务:
1.燃气费、水费、电费由乙方承担并自行缴纳。
2.委托服务期间内食堂设备正常维修由乙方负责,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换的设备,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自行购买、安装和使用,费用由乙方负担,拥有这部分资产所有权,委托服务期满后(略)日内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负责保管,规定时间内乙方未处理,甲方视为乙方放弃这部分资产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3.委托服务期内因服务需要对食堂设备设施进行改动的,须报甲方批准后方能进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委托服务期满后,承包商不准拆除、改动原有项目。
4.委托服务期内除自然损耗外,乙方要保证食堂设施设备的完好;委托服务期间食堂所有的设施、设备均由乙方负责维修维护(包括上下水、电),费用由乙方负担。
5.乙方负责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整改及办理餐饮经营等证件需要发生的所有费用。
6.乙方负责经营期间如发生食源性问题,教师或学生食物中毒的情形,均有乙方承担救助及赔偿责任。
7.乙方严格按照合同标准提供餐食,如未达到标准,甲方将进行约谈,3次没有达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8.食堂经营方式如遇上级政策调整等因素,学校可终止合同,执行上级最新政策要求。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根据本单位(个人)实际情况,进入CA平台自主选择CA认证机构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证书”)。已经办理过省内CA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如该发证机构已接入政府采购网,可联系发证机构升级CA证书,无需重新办理。 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