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ointContent镇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略)年乡镇网点食堂用品统一配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采购条件
根据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镇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采购人)的委托,对镇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略)年乡镇网点食堂用品统一配送采购项目组织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二次重新采购(项目编号:(略)
二、采购范围与项目概况
2.1采购范围:(略)
需求一览表
采购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蔬菜、水产品、猪肉类、家禽类、干货、豆制品、水果、米面油、副食品、调料、饮料、牛奶、餐具等食堂用品,具体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与技术及服务要求”。 |
磋商报价要求 | (1)本项目确定结算价依据的方式为:(略) (2)各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综合实力、类似供货经验综合考虑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的食材价格、人工费、配送车辆的使用费、运杂费、堆放食材的仓库使用费、利润、税金等以及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等一切费用后进行基于定价基数的下浮率报价。 (3)磋商报价(下浮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以实际供货数量及成交下浮率,据实结算。 |
配送服务期限 | 一年(合同一年一签,起止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
配送时间 | 常规配送每日1次,其他配送:(略) |
配送地点 | 镇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辖内6个网点(勐堆信用社、勐捧信用社、凤尾信用社、忙丙信用社、军赛信用社、木场信用社)。 |
交货方式 | 供货方根据镇康县联社规定时限,每天将采购货物送至指定地点,供货方提供供货清单一式三份,镇康县联社根据物品采购清单进行现场签名验收。供货方在未征得镇康县联社同意下不允许私自以超出订单数量供货。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3.2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有“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3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成交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3.5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不得将该项目分包、转包给其它任何单位(包括子公司、分支机构)。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磋商报名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时间:(略)
4.2.1 方式一:(略)
4.2.2 方式二:(略)
4.3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略)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略)
5.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5.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网 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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