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病房改造建设及能力提升项目-附属配套设施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2.1 项目名称:(略)
2.2 招标范围:(略)
2.3 建设规模:(略)
2.4 建设地点:(略)
2.5 计划工期:(略)
2.6 质量标准:(略)
2.7 最高投标限价:(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病房改造建设及能力提升项目-附属配套设施工程已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以国卫规划函[(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略)
2.2 招标范围:(略)
2.3 建设规模:(略)
2.4 建设地点:(略)
2.5 计划工期:(略)
2.6 质量标准:(略)
2.7 最高投标限价:(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落实政府项目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3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略)
注:(略)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除项目经理外,项目管理机构中最少应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质量管理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以上人员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安全管理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C类)。项目管理机构全体成员应一人一岗。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应无在建工程。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在尚未完工的建设项目中曾经任职,如已完成岗位变更,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如须项目所在地行管部门同意的,须附相关审批手续)。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述完整材料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需提供(略)年(略)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以社保官网查询的个人参保证明为准。
3.5近三年(竣工日期在(略)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业绩认定:(略)
3.6投标人近三年((略)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略)年-(略)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略)年-(略)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略)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略)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投标人担任。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以下规定:(略)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略)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略)执行《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鼓励在建筑市场活动中充分运用信用评价结果。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招标活动中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审慎使用“D级”或“未参加信用评价”企业。
3.(略)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5月(略)日8时(略)分至(略)年5月(略)日(略)时(略)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略)
4.2未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操作手册》办理。
4.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5.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略)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步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略)
电话:(略)
通讯地址:(略)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略)
邮箱:(略)
地址:(略)
邮编:(略)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略)
邮箱:(略)
地址:(略)
邮编:(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