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出租标的为一宗国有划拨园林绿化用地,根据经营需求,预配合龙苑大厦作为停车场使用,土地使用审批、经营资质办理等相关审批事项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及风险。 2、本项目租期5年,租赁期内年租金不变。因本出租标的为转租标的,出租方已与标的产权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一年一签,因此,本项目成交后,租赁合同也为在租赁期内一年一续签,如产权方不与出租方续签合同,则租赁合同也将不再续签,租赁合同解除,出租方、承租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本次出租标的租赁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承租方承租后租金不因面积变化而调整。 4、本次出租标的用途仅限于停放车辆,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禁止存放危险品。如有发生爆炸、火灾、伤亡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因违反约定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与出租方、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6、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承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