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路、安乐街、春光街(民主党派)综合办公区食堂食材、维修及杂品等物资供应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宏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略)-(略)-(略)项目概况园林路、安乐街、春光街(民主党派)综合办公区食堂食材、维修及杂品等物资供应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略)项目名称:(略)包组编号:(略)预算金额(元):(略)最高限价(%):(略)采购需求:(略)合同履行期限:(略)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略)地点:(略)方式:(略)售价:(略)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地点:(略)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在邮箱中上传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投标(响应)文件(自行加密)至lnhc(略)@(略).com,未按要求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系统一旦出现异常,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 2、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略)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邮箱地址:(略)开户行:(略)账户名称:(略)账号:(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撰写单位:
辽宁宏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略)-(略)-(略)
项目概况园林路、安乐街、春光街(民主党派)综合办公区食堂食材、维修及杂品等物资供应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略)项目名称:(略)包组编号:(略)预算金额(元):(略)最高限价(%):(略)采购需求:(略)合同履行期限:(略)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略)地点:(略)方式:(略)售价:(略)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地点:(略)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在邮箱中上传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投标(响应)文件(自行加密)至lnhc(略)@(略).com,未按要求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系统一旦出现异常,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 2、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略)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邮箱地址:(略)开户行:(略)账户名称:(略)账号:(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园林路、安乐街、春光街(民主党派)综合办公区食堂食材、维修及杂品等物资供应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略)项目名称:(略)包组编号:(略)预算金额(元):(略)最高限价(%):(略)采购需求:(略)合同履行期限:(略)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略)地点:(略)方式:(略)售价:(略)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地点:(略)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在邮箱中上传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投标(响应)文件(自行加密)至lnhc(略)@(略).com,未按要求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系统一旦出现异常,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 2、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略)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邮箱地址:(略)开户行:(略)账户名称:(略)账号:(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略)项目名称:(略)包组编号:(略)预算金额(元):(略)最高限价(%):(略)采购需求:(略)合同履行期限:(略)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略)地点:(略)方式:(略)售价:(略)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地点:(略)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在邮箱中上传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投标(响应)文件(自行加密)至lnhc(略)@(略).com,未按要求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系统一旦出现异常,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 2、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略)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邮箱地址:(略)开户行:(略)账户名称:(略)账号:(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项目编号:(略)项目名称:(略)包组编号:(略)预算金额(元):(略)最高限价(%):(略)采购需求:(略)合同履行期限:(略)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略)地点:(略)方式:(略)售价:(略)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地点:(略)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在邮箱中上传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投标(响应)文件(自行加密)至lnhc(略)@(略).com,未按要求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系统一旦出现异常,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 2、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略)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邮箱地址:(略)开户行:(略)账户名称:(略)账号:(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项目名称:(略)包组编号:(略)预算金额(元):(略)最高限价(%):(略)采购需求:(略)合同履行期限:(略)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略)地点:(略)方式:(略)售价:(略)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地点:(略)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在邮箱中上传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投标(响应)文件(自行加密)至lnhc(略)@(略).com,未按要求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系统一旦出现异常,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 2、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略)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邮箱地址:(略)开户行:(略)账户名称:(略)账号:(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包组编号:(略)预算金额(元):(略)最高限价(%):(略)采购需求:(略)合同履行期限:(略)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略)地点:(略)方式:(略)售价:(略)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地点:(略)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在邮箱中上传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投标(响应)文件(自行加密)至lnhc(略)@(略).com,未按要求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系统一旦出现异常,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 2、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略)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邮箱地址:(略)开户行:(略)账户名称:(略)账号:(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预算金额(元):(略)最高限价(%):(略)采购需求:(略)合同履行期限:(略)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略)地点:(略)方式:(略)售价:(略)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地点:(略)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在邮箱中上传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投标(响应)文件(自行加密)至lnhc(略)@(略).com,未按要求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系统一旦出现异常,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 2、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略)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邮箱地址:(略)开户行:(略)账户名称:(略)账号:(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最高限价(%):(略)采购需求:(略)合同履行期限:(略)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略)地点:(略)方式:(略)售价:(略)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地点:(略)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在邮箱中上传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投标(响应)文件(自行加密)至lnhc(略)@(略).com,未按要求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系统一旦出现异常,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 2、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略)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邮箱地址:(略)开户行:(略)账户名称:(略)账号:(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采购需求:(略)合同履行期限:(略)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略)地点:(略)方式:(略)售价:(略)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地点:(略)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在邮箱中上传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投标(响应)文件(自行加密)至lnhc(略)@(略).com,未按要求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系统一旦出现异常,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 2、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略)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邮箱地址:(略)开户行:(略)账户名称:(略)账号:(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略)地点:(略)方式:(略)售价:(略)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地点:(略)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在邮箱中上传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投标(响应)文件(自行加密)至lnhc(略)@(略).com,未按要求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系统一旦出现异常,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 2、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略)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邮箱地址:(略)开户行:(略)账户名称:(略)账号:(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略)地点:(略)方式:(略)售价:(略)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地点:(略)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在邮箱中上传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投标(响应)文件(自行加密)至lnhc(略)@(略).com,未按要求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系统一旦出现异常,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 2、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略)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邮箱地址:(略)开户行:(略)账户名称:(略)账号:(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略)地点:(略)方式:(略)售价:(略)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地点:(略)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在邮箱中上传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投标(响应)文件(自行加密)至lnhc(略)@(略).com,未按要求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系统一旦出现异常,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 2、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略)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邮箱地址:(略)开户行:(略)账户名称:(略)账号:(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略)地点:(略)方式:(略)售价:(略)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地点:(略)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在邮箱中上传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投标(响应)文件(自行加密)至lnhc(略)@(略).com,未按要求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系统一旦出现异常,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 2、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略)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邮箱地址:(略)开户行:(略)账户名称:(略)账号:(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略)地点:(略)方式:(略)售价:(略)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地点:(略)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在邮箱中上传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投标(响应)文件(自行加密)至lnhc(略)@(略).com,未按要求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系统一旦出现异常,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 2、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略)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邮箱地址:(略)开户行:(略)账户名称:(略)账号:(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略)地点:(略)方式:(略)售价:(略)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地点:(略)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在邮箱中上传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投标(响应)文件(自行加密)至lnhc(略)@(略).com,未按要求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系统一旦出现异常,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 2、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略)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邮箱地址:(略)开户行:(略)账户名称:(略)账号:(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略)地点:(略)方式:(略)售价:(略)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地点:(略)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在邮箱中上传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投标(响应)文件(自行加密)至lnhc(略)@(略).com,未按要求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系统一旦出现异常,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 2、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略)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邮箱地址:(略)开户行:(略)账户名称:(略)账号:(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略)地点:(略)方式:(略)售价:(略)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地点:(略)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在邮箱中上传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投标(响应)文件(自行加密)至lnhc(略)@(略).com,未按要求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系统一旦出现异常,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 2、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略)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邮箱地址:(略)开户行:(略)账户名称:(略)账号:(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略)地点:(略)方式:(略)售价:(略)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地点:(略)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在邮箱中上传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投标(响应)文件(自行加密)至lnhc(略)@(略).com,未按要求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系统一旦出现异常,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 2、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略)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邮箱地址:(略)开户行:(略)账户名称:(略)账号:(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略)地点:(略)方式:(略)售价:(略)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地点:(略)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在邮箱中上传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投标(响应)文件(自行加密)至lnhc(略)@(略).com,未按要求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系统一旦出现异常,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 2、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略)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邮箱地址:(略)开户行:(略)账户名称:(略)账号:(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时间:(略)地点:(略)方式:(略)售价:(略)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地点:(略)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在邮箱中上传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投标(响应)文件(自行加密)至lnhc(略)@(略).com,未按要求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系统一旦出现异常,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 2、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略)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邮箱地址:(略)开户行:(略)账户名称:(略)账号:(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地点:(略)方式:(略)售价:(略)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地点:(略)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在邮箱中上传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投标(响应)文件(自行加密)至lnhc(略)@(略).com,未按要求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系统一旦出现异常,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 2、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略)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邮箱地址:(略)开户行:(略)账户名称:(略)账号:(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方式:(略)售价:(略)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地点:(略)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在邮箱中上传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投标(响应)文件(自行加密)至lnhc(略)@(略).com,未按要求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系统一旦出现异常,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 2、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略)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邮箱地址:(略)开户行:(略)账户名称:(略)账号:(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售价:(略)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地点:(略)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在邮箱中上传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投标(响应)文件(自行加密)至lnhc(略)@(略).com,未按要求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系统一旦出现异常,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 2、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略)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邮箱地址:(略)开户行:(略)账户名称:(略)账号:(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地点:(略)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在邮箱中上传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投标(响应)文件(自行加密)至lnhc(略)@(略).com,未按要求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系统一旦出现异常,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 2、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略)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邮箱地址:(略)开户行:(略)账户名称:(略)账号:(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地点:(略)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在邮箱中上传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投标(响应)文件(自行加密)至lnhc(略)@(略).com,未按要求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系统一旦出现异常,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 2、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略)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邮箱地址:(略)开户行:(略)账户名称:(略)账号:(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地点:(略)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在邮箱中上传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投标(响应)文件(自行加密)至lnhc(略)@(略).com,未按要求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系统一旦出现异常,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 2、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略)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邮箱地址:(略)开户行:(略)账户名称:(略)账号:(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在邮箱中上传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投标(响应)文件(自行加密)至lnhc(略)@(略).com,未按要求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系统一旦出现异常,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 2、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略)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邮箱地址:(略)开户行:(略)账户名称:(略)账号:(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在邮箱中上传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投标(响应)文件(自行加密)至lnhc(略)@(略).com,未按要求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系统一旦出现异常,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 2、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略)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邮箱地址:(略)开户行:(略)账户名称:(略)账号:(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在邮箱中上传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投标(响应)文件(自行加密)至lnhc(略)@(略).com,未按要求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系统一旦出现异常,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 2、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略)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邮箱地址:(略)开户行:(略)账户名称:(略)账号:(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在邮箱中上传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投标(响应)文件(自行加密)至lnhc(略)@(略).com,未按要求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系统一旦出现异常,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 2、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略)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邮箱地址:(略)开户行:(略)账户名称:(略)账号:(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在邮箱中上传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投标(响应)文件(自行加密)至lnhc(略)@(略).com,未按要求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系统一旦出现异常,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 2、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略)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邮箱地址:(略)开户行:(略)账户名称:(略)账号:(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在邮箱中上传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投标(响应)文件(自行加密)至lnhc(略)@(略).com,未按要求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系统一旦出现异常,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 2、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略)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邮箱地址:(略)开户行:(略)账户名称:(略)账号:(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在邮箱中上传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投标(响应)文件(自行加密)至lnhc(略)@(略).com,未按要求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系统一旦出现异常,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 2、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略)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邮箱地址:(略)开户行:(略)账户名称:(略)账号:(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在邮箱中上传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投标(响应)文件(自行加密)至lnhc(略)@(略).com,未按要求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系统一旦出现异常,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 2、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略)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邮箱地址:(略)开户行:(略)账户名称:(略)账号:(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1、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在邮箱中上传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投标(响应)文件(自行加密)至lnhc(略)@(略).com,未按要求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系统一旦出现异常,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 2、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略)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邮箱地址:(略)开户行:(略)账户名称:(略)账号:(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邮箱地址:(略)开户行:(略)账户名称:(略)账号:(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邮箱地址:(略)开户行:(略)账户名称:(略)账号:(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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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邮箱地址:(略)开户行:(略)账户名称:(略)账号:(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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