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至凤台高速公路淮南段交竣工验收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怀远至凤台高速公路淮南段已由《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怀远至凤台高速公路淮南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皖发改基础〔(略)〕(略)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以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怀远至凤台高速公路淮南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皖交路函〔(略)〕9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淮南交控怀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其他,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略)%+自筹(略)%,招标人为淮南交控怀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交竣工验收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编号:(略)
2.2.招标项目名称:(略)
2.2.1.标段项目名称:(略)
2.3.标段划分:(略)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略)
2.5.建设地点:(略)
2.6.建设规模:(略)
本项目主要技术标准:(略)
2.7.合同估算价:(略)
2.8.计划服务期:(略)
2.9.招标范围:(略)
(1)交工检测
包括但不限于路基、桥涵、路面、房建、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机电等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和全线桥梁钢结构交工检测;
(2)桥梁荷载试验;
(3)竣工检测:(略)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2.(略).项目类别:(略)
2.(略).质量标准:(略)
2.(略).其他:(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相关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3.1.1.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公路工程甲级检测资质(或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
(2)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1.2.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略)
(1)一个高速公路的交竣工验收质量检测业绩;
(2)一个高速公路交工验收质量检测业绩或一个高速公路竣工验收质量检测业绩。
注:(略)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最低要求:
(1)具备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2)持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道路工程)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公路工程);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独立承担过以下①或②业绩
①一个高速公路的交竣工验收质量检测业绩;
②一个高速公路交工验收质量检测业绩或一个高速公路竣工验收质量检测业绩。
3.2.投标人其他人员要求:(略)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信誉最低要求:
①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②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③没有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④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3.5.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不得为本项目的中心试验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机构,且投标人不得与其所投合同段对应的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
4.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领取:(略)
(1)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略)
4.3.招标文件价格:(略)
4.4.评标办法:(略)
4.5.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略)
(3)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领取:(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充分考察。
5.2.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3.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年6月(略)日(略):(略)
5.4.视为无效投标情形:
(1)投标文件未上传或逾期上传,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
(2)投标人参加远程在线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成功。
5.5.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条款要求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发布。
7.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7.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7.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7.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8.1和8.2。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8.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8.4.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略)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略)
8.5.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略)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略)
9.其他事项说明
9.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在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必须及时升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至最新版本并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关于电子招标投标的相关要求,如果因投标人未及时更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或其他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新版交易系统操作帮助(投标人端)》请在新版交易系统登录页面https:(略)
(略).保证金账户
(略)标段
户名:(略)
账号:(略)
开户银行:(略)
或
户名:(略)
账号:(略)
开户银行:(略)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