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休养所院内环境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分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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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东湖休养所院内环境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链接:(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采购计划备案号:(略)
3、项目名称:(略)
4、采购方式:(略)
5、预算金额:(略)
6、最高限价:(略)
7、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1个包,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对军休所基础设施及休养环境进行施工图设计、设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货物材料与设备采购、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具体需求见附件采购需求,详细要求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略)、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略)
(略)、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略)
(略)、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略)
(略)、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中小微企业。其中**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略)
(2)项目经理:(略)
(3)施工负责人:(略)
(4)设计负责人:(略)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4、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略)
2、截止时间:(略)
3、地点:(略)
五、开启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略)
2.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略)
3.供应商需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上注册并办理CA锁,根据供应商汇聚平台操作手册指引进行相关流程操作。
4.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需于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楚天云采政府采购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一份,如平台操作存疑,可咨询(略)-(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