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相关要求,加强本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全生命周期动态监管和服务,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依托天津智慧住建平台完善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业务模块,并健全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常态化填报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尚未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含已供地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已竣工未售完的项目),均应通过天津智慧住建平台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模块,填报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的主要事项。
二、登录方式
(一)新用户注册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同时,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新账户注册。注册流程为:(略)
(二)企业登录
已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登录天津智慧住建平台,点击“我要办事”进入工程建设项目板块,再点击“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模块”中“在线办理”即可开始填报相关信息。
三、填报方式及内容
(一)关联共享信息
天津智慧住建平台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自动关联房地产开发项目相关信息,包括施工许可、销售许可、资金监管、竣工验收、前期物业、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等信息,切实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填报负担。
(二)定期填报信息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于每月5日前通过天津智慧住建平台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模块,完成项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投资进展情况等信息填报,并核对共享信息。
(三)即时确认及补录信息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每完成一项建设程序,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事项的信息录入或关联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确认工作。
(四)区住建委复核信息
各区住建委应当于每月(略)日前完成对开发企业填报信息的复核工作,并通过系统予以确认,有关信息推送至住建部。房地产开发企业需按照住建部门相关要求及时修正填报内容或提供相关补充材料。同时,区住建委应当将日常监管情况同步记录在项目开发手册中,实现监管信息与项目填报信息双向融合,形成监管闭环。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填报是落实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实现房地产开发经营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数据将应用于房地产项目管理相关环节,各开发企业及各区住建委应当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
(二)落实责任,及时准确填报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充分认识填报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房地产项目手册填报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准确、完整记录项目开发建设以及经营情况。项目手册填报情况将纳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对不及时报送项目手册信息,或报送虚假项目手册信息的,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予以处理。
(三)加强巡查,认真组织
各区住建委要加强对辖区内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填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对本区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对没有填报项目手册或填报内容不全、不准的,要指导督促开发企业在(略)年6月(略)日前完成项目手册有关信息填报、核对工作。
各区住建委应当明确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责任部门、责任人,对项目手册填报的及时性、全面性、准确性加强监管,及时指导、督促开发企业填报项目手册,审核企业填报的相关信息。同时,定期开展项目手册填报检查和开发经营活动巡查。对于项目手册填报责任不落实、报送不及时的,区住建部门可采取约谈、通报、限期整改、记入信用档案等措施。请各区住建委于5月(略)日前反馈各区项目手册分管委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名单(附件)。
特此通知。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略)年5月(略)日??
??
-文章附件-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