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凯旋路(建设西路-化工路)道路工程(一期)施工(项目名称)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郑州市凯旋路(建设西路-化工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郑发改城市【(略)】(略)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略)-(略)-(略)-(略)-(略),招标人为郑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对该项目郑州市凯旋路(建设西路-化工路)道路工程(一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建设规模:(略) 2.4招标范围:(略) 2.5合同估算价:(略) 2.6计划工期:(略) 2.7质量要求:(略) 2.8标段划分:(略) 2.9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略) 2.(略)其他:(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1.2企业资质:(略) 3.2项目经理要求:(略) 3.3业绩要求: 3.3.1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投标人自(略)年(略)月(略)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至少具备一项单项合同额为(略)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即可)。 3.3.2 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 注:(略) 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4款。 业绩牵引指标:(略) 3.4财务要求:(略) 财务审计报告年限要求为近1-3年,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3.5信誉要求:(略) 3.5.1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3.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3.5.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业资质状况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的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查询(开始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6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略)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要求:(略) (2)人员要求:(略)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 (4)投标人需承诺自(略)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 (5)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7)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略))7号文件规定,河南省企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查询及截止时间:(略) 注:(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略)-(略)-(略) (略):(略)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略) 4.2招标文件售价:(略) 4.3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的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略) 5.3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开标地点:(略) 5.5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6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 5.7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录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略) (说明:(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本项目采用“智能招投标”系统,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需要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件:(略)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件:(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