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水泥厂废旧生产设备一批(二次) |
项目编号 | H2QT(略)Z(略) |
委托方 | 怀宁县月山镇月山社区经济联合社 |
委托方 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
公告及 竞价期限 | 1.公告期:(略) 2.咨询展示期:(略) 3.竞价时间:(略) |
一、转让标的情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1 | 水泥厂废旧生产设备一批 | 批 | (略) | (略) | 瑕疵声明:(略) |
上述资产转让已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同意处置,安徽科创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皖科创价格评报字[(略)]第(略)号《评估报告书》,资产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略)元,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报怀宁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
转让 底价 | (略).(略)万元 | 交易保证金 | 2万元 |
价款支付 | 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于《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怀宁县月山镇月山社区经济联合社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逾期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报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 |
二、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
1.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竞买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三、转让条件 |
1.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数量、重量、体积、面积等,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税、费、拆卸、运输、以及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自转让价款全部付清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等手续。 |
四、受让方的确定方式 |
本次采取网络公开拍卖,按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买受人。竞价网址:(略) |
五、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
1.保证金缴纳 意向竞买人可于(略)年5月(略)日至(略)年6月4日(略)时前持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意向竞买人为公司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经办人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我公司办理报名手续(节假日除外),并领取竞买须知(交纳(略)元资料费),逾期不予办理。届时,我公司将为竞买人分配登录账号和密码。只缴纳竞买保证金未履行报名手续的,竞买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竞买保证金转入以下账户(若竞买人为公司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汇入,不得采用现金): 账户名称:(略) 开户行一:(略) 账 号:(略) 开户行二:(略) 账 号:(略) 2.报名及资格确认 意向竞买人请在(略)年6月4日(略)时前(逾期不予受理)与我公司联系登记报名;报名地点:(略) 3. 竞拍保证金转账时需注明:(略) 4. 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竞拍保证金转账凭证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带原件备查),如委托他人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竞拍人报名时请携带公章。 5.竞拍人报名时需缴纳材料费(略)元(售后不退),并签署《竞买须知》等相关竞拍文件,相关资料经我公司核验后,方可通过初审竞拍资格;待核实竞拍保证金到账后,方可取得竞拍人资格,我公司将为竞拍人分配登录账号和密码。 |
六、竞价后相关程序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聚和发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略)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略)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略) |
交易保证金处置 | 1. 竞价人如竞拍不成且无违规行为,交易保证金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收款单位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一并退还竞价人。 2. 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价款与拍卖佣金结清后5个工作日内由收款单位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一并退还竞得人。 |
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聚和发拍卖服务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略)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交易服务费收取 | 详见拍卖文件 |
七、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安徽聚和发拍卖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安徽聚和发拍卖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安徽聚和发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求澄清交易公告的意向受让方,均应于公告截止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安徽聚和发拍卖服务有限公司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安徽聚和发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略)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安徽聚和发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5.根据《关于印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宜公管〔(略)〕(略)号)要求,在成交结果公示时同步发布《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6.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7.标的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8.突发情况:(略) 9.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委托方有权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的决定:(略) (略).放弃竞得资格的成交人已缴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
八、联系方式 |
1.委托方:(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及电话:(略) 2.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安庆市大观区燎原路清雅居1-3#楼三楼(安庆分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略) 3.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及电话:(略) |
九、附件 |
1. 电子竞价须知 2. 网络竞价风险告知 3. 竞价系统操作手册 4. 资产清单 5. 承诺书 |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安徽聚和发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