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颁发的勘察资质和设计资质:(略) (1)勘察资质:(略)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略)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⑤【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⑥【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⑦【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 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具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 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上完成与本项目资质要求对应的企业类型的诚信档案登记。(各投标单位应自觉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的登记资料,如因不及时更新资料导致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显示“暂无数据”的,视为投标单位不满足诚信要求。) 4.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设计单位为牵头单位,并提交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且只承担市政部分的设计内容。 (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个(其中勘察单位最多只允许1家,设计单位最多只允许2家)。联合体各方在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上完成与本项目资质要求对应的企业类型的诚信档案登记。 6. 投标人参与投标前应当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用户注册和绑定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并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参与项目投标。用户注册和绑定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参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服务指南”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