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信息、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及监理服务期限;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6)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8)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9)若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相互串通投标,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略) ((略))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技术建议书(投标文件暗标部分)格式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2款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总报价等;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未超出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报价中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费报价不低于监理服务总费用的(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