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修改为: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双信封形式。评标委员会对第一个信封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从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履约信誉、企业业绩等因素进行评分,并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确定前5名投标人进入第二个信封评审。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时,以施工组织设计第二项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未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和综合得分未进入前5名的投标人,其第二个信封不予开封。当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为5个或少于5个时,评标委员会不再进行打分,均进入第二个信封评审。评标委员会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也可以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也可以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按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以评标价较低的投标人优先;(2)承包人实施方案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如通过一信封投标人≤5家,则此项不适用);(3)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的业绩累计合同额高的优先。(4)以上都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