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 价 采 购 公 告
因长丰县陶楼(略)MW(略)MWh储能电站项目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略)年6月(略)日(略):(略)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详见附件
附件招标数量为暂估数量,最终结算量根据验收合格实际供货的数量为准。
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出库)、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略)
3、交货地点:(略)
4、质量标准或要求:(略)
5、质保期:(略)
6、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1) 响应人必须满足的条件:(略)
1.1 响应人必须在中电建集采招标平台注册成功(股份级或我司成员级,如在报名截止前还未注册成为我公司成员企业级供货商,由于后续流程无法进行,则已报名该项目的供货商一概退回,我司概不负责)。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未被列入国网/电建集采平台等黑名单,且未被通报不良记录。
1.2响应人必须为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在长丰县设有商混搅拌站(楼)或有分支机构,且搅拌站距本项目工地最大直线距离原则上不得超过 (略) 公里,生产能力能满足供货要求。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3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4本次竞谈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竞谈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1.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7、成交确定原则:(略)
8、付款方式:(略)
8.1、结算按以自然月为结算周期,卖方凭买方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送货单等(至少一式四份),以检验合格的商品混凝土数量为结算数量,在下个月 5 号前到买方处办理《材料结算单》。结算后卖方持《材料结算单》,并以检验合格的商品混凝土数量为结算数量来办理收款手续。在卖方提供了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买方(略)日内支付本次货款金额的(略)%,主体封顶、并按要求办理结算手续,累计支付至结算金额的(略)%;剩余(略)%的货款结算金额在工程竣工之日起满1年, (略)天内无息付清。
9、响应文件须提交报价表(盖章版)。
三、报价表(详见附件一),请严格按照附件一报价表的格式填写。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