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DFI)发行承销服务项目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DFI)发行承销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略)
1、我行为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为负责人制,无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格式中涉及法定代表人的内容,能否自行修改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回复:(略)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商务评分标准”-“承销业绩”中要求“承销商根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清单”,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五、商务技术文件详细评审资料”-“(一)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详细评审)、投标人业绩信息表(详细评审)”要求“投标人应将用于商务文件详细评审的业绩在上表中列明,按照列明的业绩序号先后顺序依次填写“投标人业绩信息表”。“投标人全国发行金额”及“投标人在安徽省内发行金额”涉及项目数量极多,预计列示难度较大;请问是否需要列出项目明细信息?
回复:(略)
本答疑公告是招标文件(含澄清公告)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答疑公告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含澄清公告)为准,如招标文件(含澄清公告)与本答疑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公告为准。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