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厦门东江余热锅炉蒸汽发电总承包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厦门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最高限价为3,(略),(略)元。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扫描件(若投标人为分公司,需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盖章证明文件)
2.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相关施工单位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注:(略)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按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声明)
4.投标人近3年内具有至少2项同类余热发电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验收证明),近3年内无重大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需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人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保留复核权利,并以复核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将分包或转包(包括但不限于安装、调试及压力管道施工等工作)。
7.其他要求:(略)
8.投标人不在《东江不合格供应商库及供应商黑名单库名单》。(名单可在以下网站查询:(略)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略)
(略).已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2.0查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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