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金融机构拟公开处置山西梅园华盛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债权资产,现将债权资产处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略)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某金融机构拥有山西梅园华盛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债权总额(略),(略),(略).(略)元(截止(略)年4月(略)日,其中,剩余本金(略),(略),(略).(略)元、利息(略),(略),(略).(略)元、违约金(略),(略),(略).(略)元、迟延履行金(略),(略),(略).(略)元、案件受理费(略),(略).8元、律师代理费2,(略),(略)元)。担保方式为回购、质押及保证。
1.债务人情况
承租人山西梅园华盛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略)
2.担保人情况
自然人担保人为李金胥、张志玫、郭现生。
法人担保人山西中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略)
法人担保人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略)),法定代表人:(略)
法人担保人山西梅园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略)
3.租赁物情况
租赁物为煤矿综采及相关设备,该租赁物目前可正常使用。
4.抵质押物情况
本项目无抵押物。
质押物为:(略)
(二)资产亮点
1.诉讼执行情况
目前已取得生效法律文书,处于执行程序中(担保人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依据《执行和解协议》按期履行还款义务)。
2.执行查封情况
首轮冻结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中煤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略)万美元的股权、亿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略)万元股权、林州朗坤科技有限公司(略)万元股权。
3.该债权担保人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具有一定偿还能力;该债权首轮冻结担保人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其他公司股权,该股权有一定处置价值;该债权已轮候查封承租人采矿权,债务人属于资源类企业,位于山西省的焦煤主产区晋中地区灵石县,拥有产能为(略)万吨/年,保有储量约(略)万吨的焦煤矿,所采煤种为优质焦煤,煤种价值高且稀缺,产品附加值高。
(三)资产瑕疵
1.承租人山西梅园华盛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目前暂未复工复产。
2.担保人山西梅园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
3.债权人与担保人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其担保的债权范围有所限制。
(四)转让方式:(略)
(五)交易对象及条件[ 注:(略)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资产转让的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六)付款条件:(略)
(七)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略)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债权金额/享有权利最终以出资凭证、合同、协议、法院判决、裁定等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通讯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