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章节或条款 | 招标文件原内容 | 现更正为 |
1 | 招标文件的“使用说明”→五、其它说明 | 依法必须进行 招 标 的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 对 在 评 标 阶 段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其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不得聘用评标时期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担任评标专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单位应采取必要方式做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 依法必须进行 招 标 的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 对 在 评 标 阶 段 通 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略) |
2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能力和诚信要求 | (4)诚信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略)〕(略)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 (4)诚信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略)〕(略)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略) |
3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略))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略))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略) |
4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6.1评标委员会 | 6.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家不能参与评标活动,应主动退出:(略)(5)评标时期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 6.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家不能参与评标活动,应主动退出:(略)(5)评标时期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略) |
5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概况 | □工程施工工期:(略) | □工程施工工期:(略) |
6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2投标报价 | (1)招标控制价或有效报价范围:下浮系数报价方式,有效报价范围暂定为:(略)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至少于开标前七天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南宁)公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 | (1)招标控制价或有效报价范围:下浮系数报价方式,有效报价范围暂定为:(略) |
7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略).1.1类似项目 | 单项监理合同金额在(略)万元以上(含(略)万元)的建筑工程监理项目 | 单项监理合同金额在(略)万元以上(含(略)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 |
8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技术建议书 | 其他((略).0~0.0分)……(注:(略) | 删除本项内容 |
9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标准→总监理工程师资格(0.0~(略).0分) | 备注:(略) | 备注:(略) |
(略)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标准→投标人类似业绩 | 投标人在(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已完工)类似项目的,每个项目得(略)分,满分(略)分。类似项目是指:(略)(业绩以“桂建云”系统上的信息为准。) | 投标人在(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已完工)类似项目的,每个项目得(略)分,满分(略)分。类似项目是指:(略)(业绩以“桂建云”系统上的信息为准。) |
(略)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3)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满分分值权重(略)%)】 | 企业信誉实力分(0.0~0.0分):(略)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取(略)%~(略)%)×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略)%)+根据实时公布的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取0%~(略)%)×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略)%)【备注:(略)注:(略)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企业信誉实力(0.0~(略).0分)(0.0~(略).0分):(略)
| 企业信誉实力(0.0~(略).0分):(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