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略)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栏中的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略)天内);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7、其他资质条件:
1)供应商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同时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略)〕(略)号)要求。
3)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有效的《青海省省外进青建筑企业备案手册》或《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将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及《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2、本次采购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略)分钟内远程解密响应文件,未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