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工程昌平区崔村镇百千工程风貌绿化提升项目(设计)(工程名称)已由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京昌平发改(审)〔(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北京市昌平区崔村镇人民政府,工程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工程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金鼎昌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昌平区崔村镇百千工程风貌绿化提升项目(设计)(标段)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昌平区崔村镇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拆除相关园建工程;新建市电庭院灯(略)套,太阳能庭院灯(略)套,廊架壁灯(略)套并配套相关电气设备;安装指示标识(略)个、交通导引牌(略)个、党政宣传栏(略)个、坐凳组合(略)套、成品座椅(略)个、垃圾桶(略)个并修缮相关检查井和井盖若干;建筑外立面刷涂料(略)平方米;新植工程包括常绿乔木(略)株、落叶乔木(略)株、落叶亚乔木(略)株、落叶灌木(略).6平方米、藤本植物(略).5平方米、花卉地被(略).1平方米并伐移和清理杂木等;庭院工程。
2.3本工程施工预计开工日期:(略)
2.4工程建安投资:(略)
2.5最高投标限价:(略)
2.6设计周期:(略)
2.7招标范围本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实施中的设计配合等全过程设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主体资格要求:(略)
3.2投标人应具备的设计资质要求:(略)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略)
3.4诚信要求:(略)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7分标段的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标标段的数量要求: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划分标段中的0(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标段要求:
3.8本工程不是政府采购项目。
3.9其他要求:(略)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相关名单。
4.2其他要求/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方可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递交及开标地点为:(略)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9.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