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建工集团工程物资设备采购办法》《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对长丰县智能家居及汽车配件产业园(二标段)安装项目火灾报警设备(三次)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请各投标单位按要求进行报价。
一、工程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略)
招标编号:(略)
1.项目概况:(略)
二、报价单位资格:
1、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合同签订前,投标人若有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略)
2、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条款内的所有要求;
3、在安徽建工集团内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确定为中标单位的结果无效。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https:(略)
三、询价文件获取及要求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安徽建工电子化招采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采购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询价表盖章后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人对清晰度负责, 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按废标处理。在安徽建工集团范围内因有在建项目履约不力、产生诉讼、被限制交易等情形,存在其他履行合同以及在投标有效期内或中标,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或新中标项目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对我司被限制交易的法人及其关联人,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招标人也有权解除其合同及取消其中标资格。
2.计划工期:(略)
3.招标文件费用(略) 元/份(不退);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4.投标保证金:(略)
5.履约保证金:(略)
6.招标控制价(含税):(略)
7.报价包含费用:(略)
9.验收标准:(略)
(略).招标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略).其他事项:
(1)中标人的中标单价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予调整。
(2)招标数量为招标人估算数量,以实际用货数量为准。
(3)甲方有权按施工图纸及项目现场实际需要,单方书面要求增减采购量,无论采购量增或减,其单价以本合同采购清单为准,并按实际采购量结算。
(4)一期消防报警设备主机已安装,品牌为浩安。本次招标的消防报警所有设备需与一期主机配套 ,需消防网备案产品。投标资料需注明所投材料品牌。
(5)为防止不平衡报价,投标单位的报价中,各子项单价均不得超出清单中规定的各子项控制单价。若投标单位以不平衡报价方式中标,发包方有权在维持中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依据控制价按比例下调投标清单中各子项的单价。
(6)投标人中标后立即送样品到项目部,所送材料样品需经业主、监理、项目部确认后方并封样,中标人无条件配合,且价格不予调整,后期材料均按样品质量送货。
(7)本项目为重点项目,三巡、监理现场检查材料质量,中标人所送材料严格按照国标标准送货,质量不达标禁止进入现场,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8)所有设备均须按国家建筑材料检测标准要求进行随机抽检,检测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若发现检测不合格,则由此造成的返工整改、赶工期等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9)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资料均应真实有效,使用贴牌产品以及篡改数据参数、弄虚作假的,无论何时发现,均按招标投标法相关条款上报处理,扣除保证金,同时列入安徽建工集团“限制交易名单”。
((略))投标人应自行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单位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的规格参数等,如报价有遗漏或不足,单价不予调整,按实际数量结算。
((略))如有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材质、技术参数等与备注内容不符的,均以备注为准。最终以图纸设计及相关规范为准;
((略))其他要求:(略)
2.皖建云商注册流程:
(1)登录www.wjys(略).com进入皖建云商平台,点击平台首页【登录/注册】,在登录页面点击【采购商注册】;
(2)根据页面提示填写采购商资料,上传营业执照与企业授权书(需公司盖章及法人签字);
(3)提交成功后,预计1个工作日,审核结果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注册手机号码。审核通过后,采购商可使用注册手机号及短信中的登录口令进入采购商后台,进行商品采购等操作;
(4)温馨提示:(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五、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略)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付款类型:(略)
②结算及付款方式:(略)
2.采用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方式支付。付款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贴息。付款前需提供全额结算专用发票。
七、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略)
7.1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
7.2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
(5)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7.3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限制交易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招标部门:(略)
地址:(略)
招标咨询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