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略)-(略)-(略)-(略)-(略) |
投资项目名称 | 博罗中等专业学校新校区续建扩建工程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博罗中等专业学校新校区续建扩建工程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 |
标段(包)名称 | |
公示名称 | 博罗中等专业学校新校区续建扩建工程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中标候选人公示 |
开标日期 | (略)年5月(略)日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略) (一)评标时间:(略) (二)评标地点:(略)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略) 1.招标人代表2人; 2.评标专家5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抽取专业(品目)为A(略)工程施工-A(略)电梯工程、A(略)工程施工-A(略)建筑机电安装、A(略) 工程施工-A(略)电气工程。 3.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共9家,名单如下:(略) (1)广东骄阳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2)广东捷顺电梯有限公司; (3)广东鹏韵机电有限公司; (4)广东鑫奥电梯有限公司; (5)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 (6)惠州市惠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7)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8)雷登电梯有限公司; (9)辛格林电梯有限公司。 (四)初步评审情况:(略) 1.特征码检查:(略) 2.初步评审不通过情况:(略) 3.初步评审结果:(略) (五)详细评审情况:(略) (六)废标情况:(略) (七)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经过严格细致的评审和评比,各投标人综合得分及排名如下:(略) 序号 | 投标单位 | 商务得分 | 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综合得分 | 排名 | 1 | 广东骄阳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 (略) | (略).(略) | (略).(略) | (略).(略) | 1 | 2 | 广东捷顺电梯有限公司 | (略) | (略).(略) | (略).(略) | (略).(略) | 3 | 3 | 广东鹏韵机电有限公司 | (略) | (略).(略) | (略).(略) | (略).(略) | 6 | 4 | 广东鑫奥电梯有限公司 | (略) | (略).(略) | (略).(略) | (略).(略) | 9 | 5 | 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 | (略) | (略).(略) | (略).(略) | (略).(略) | 5 | 6 | 惠州市惠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 (略) | (略).(略) | (略).(略) | (略).(略) | 2 | 7 |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 (略) | (略).(略) | (略).(略) | (略).(略) | 8 | 8 | 雷登电梯有限公司 | (略) | (略).(略) | (略).(略) | (略).(略) | 4 | 9 | 辛格林电梯有限公司 | (略) | (略).(略) | (略).(略) | (略).(略) | 7 |
(八)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商务得分、技术得分、投标报价得分的综合得分结果,按从高至低的顺序进行排名,推荐前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分别为:(略)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广东骄阳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略).(略)元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工期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每批次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供货通知书之日起(略)个日历天完成采购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调试。甲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对电梯合同的交货期作相应调整。 |
拟派项目负责人 姓名 | 钟泽宇 | 资质资格 | / |
业绩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广东骄阳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机构,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该单位与其他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为同一人,与其他投标单位不存在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管理关系。 2.广东骄阳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为代理商投标,所投设备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已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项目授权书。 ①所投电梯制造商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1级,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②广东骄阳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
业绩情况 | 1.宝安公共文化艺术中心项目电梯设备采购; 2.深圳国际交流中心(一期)B(略)-(略) 地块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3.超算中心(主体工程)项目电梯设备采购; 4.深圳市广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电梯设备供货及安装; 5.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东翼-1 项目办公楼及裙房电梯货物与安装; 6.未来人才大厦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7.云璞花园电梯采购工程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惠州市惠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略).(略)元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工期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每批次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供货通知书之日起(略)个日历天完成采购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调试。甲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对电梯合同的交货期作相应调整。 |
拟派项目负责人 姓名 | 周若怀 | 资质资格 | / |
业绩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惠州市惠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机构,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该单位与其他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为同一人,与其他投标单位不存在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管理关系。 2.惠州市惠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为代理商投标,所投设备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已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项目授权书。 ①所投电梯制造商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或以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②惠州市惠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2级,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
业绩情况 | 1.航天科技(惠州)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采购; 2.惠州仲恺国际合作区红岗组团产城融合示范项目(城发环保产业园)施工-电梯工程; 3.惠州颐信实业有限公司电梯工程(1); 4.惠州颐信实业有限公司电梯工程(2)。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广东捷顺电梯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略).(略)元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工期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每批次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供货通知书之日起(略)个日历天完成采购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调试。甲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对电梯合同的交货期作相应调整。 |
拟派项目负责人 姓名 | 王涛 | 资质资格 | / |
业绩 | / |
资格能力 | 资格情况 | 1.广东捷顺电梯有限公司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机构,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该单位与其他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为同一人,与其他投标单位不存在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管理关系。 2.广东捷顺电梯有限公司为代理商投标,所投设备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已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项目授权书。 ①所投电梯制造商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或以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②广东捷顺电梯有限公司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
| 业绩情况 | 1.侨城里智能个人护理家电生产厂房建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2.威林科技智能生活电器创新产业化项目; 3.大帆石智能通讯芯片研发生产项目; 4.兴华园(金河花苑)商住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5.广东华瑞智能制造谢岗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6.海志电池(惠州)有限公司海志智能制造项目一期项目; 7.江科智能显示生产研发中心及总部基地项目; 8.视爵光旭智慧光电生产建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9.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汽车线束产业园产业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略).品上佳电助力自行车配件项目; (略).惠州市粤安联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异议受理部门 | 博罗县代建项目事务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罗阳街道新城二路(略)号广东省环保计量专业站(博罗)主楼第5层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龚晗 | 联系电话 | (略)-(略)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博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略)-(略)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罗阳街道北门路(略)号 |
公示开始时间 | (略)年6月3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略)年6月8日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略)号令,(略)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