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集团鱼珠车辆段设备更新及其他工程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
(鱼珠停车场)招标公告
根据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投资代码(略)-(略)-(略)-(略)-(略)《广州地铁集团鱼珠车辆段设备更新及其他工程》批准建设,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现对广州地铁集团鱼珠车辆段设备更新及其他工程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鱼珠停车场)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招标项目名称:(略)
招标项目对应工程项目名称:(略)
招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略)
二、招标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招标监督机构:(略)
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三、建设地点:(略)
四、项目概况:(略)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
2.1主要工程范围:
鱼珠停车场南侧施工钢便桥、鱼珠停车场盖下改造、鱼珠停车场加盖、标段范围内轨道工程等。
2.2涵盖专业
站场、路基、建筑(含装修、绿化)、结构、轨道、声屏障、综合管沟、综合支吊架、工艺检修平台及登车梯、管线迁改、绿化迁移、拆除工程、给排水重力流管等。
具体范围及内容以招标图纸、说明、技术条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最高投标限价:
广州地铁集团鱼珠车辆段设备更新及其他工程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鱼珠停车场):(略)
六、资金来源:(略)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略)
截止时间:(略)
3.开标开始时间:(略)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略)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对应所设置资质要求的规模指标:(略)
注:(略)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略)〕(略)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略)〕(略)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略)〕(略)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略)〕(略)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略)〕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略)〕(略)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略)〕(略)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略)〕(略)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自(略)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略)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安全总监须具有(建筑施工安全)专业 中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安全工程师,且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人登记时一致;
安全总监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略)
(一)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峰值超过(略)人的;
(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面积大于(略)万平方米的;
(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合同价款大于4亿元的,或者隧道、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累计长度超过 4 千米
7.拟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4人,其中至少有1名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1)。
8.投标人自(略)年6月5日(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前5年)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城市轨道交通、市域(郊)铁路、城际铁路、干线铁路工程】的车辆段(停车场)或国内铁路大型编组站或铁路机务客车整备基地或高速铁路动车段施工。)
(1)类似工程业绩金额:
具有单个合同金额达(略)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技术指标(具体要求在招标公告中明确):(略)
(3)业绩完成时间:
施工总承包项目:(略)
(4)业绩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略).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略).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交通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库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并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拟投入的主要管理人员须是本企业信息档案中的在册人员。投标人须在资格审查前及时维护、更新本企业信息,及时上传相关证件,确保拟委派的所有人员、业绩等相关信息、证件等能有效且被使用,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在广州市交通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库内的信息,造成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通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略).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略)
(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交易系统比对结果为准)。
(略).政府投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交易系统比对结果为准)。
(略).本公告发布前,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
(略).投标函的投标总价(大写金额)与开标记录表的投标报价应一致。
注:(略)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则本项目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国家招投标法及省市最新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略)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略)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略)
地址:(略)
电话:(略)
注:(略)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略)
十七、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略)天。招标人如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招标人应综合考虑节假日因素,合理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时间,如遇春节、五一、十一等长假,建议招标人结合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备标期。
十八、《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十九、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出让投标资格的;
4.存在围标、串标情形的;
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
7.存在行贿情形的;
8.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9.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略).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略).其他(由招标人依法添加)。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略)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