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数据要素开发利用有关决策部署,加力推进《“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略)—(略)年)》,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举办(略)年“数据要素×”大赛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更好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局将举办(略)年“数据要素×”大赛福建分赛平潭初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略)年“数据要素×”大赛福建分赛平潭初赛
二、大赛主题
数据赋能 乘数而上
三、大赛目标
(一)让更多主体“动起来”。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组队,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校等机构均可报名参赛,通过大赛凝聚各方智慧。
(二)把更多场景“亮出来”。征集优秀数据应用场景,落地一批具有规模效应、示范效应的好项目大项目。
(三)让更多数据“活起来”。参赛队伍使用符合安全规范的相关公共数据和行业数据,充分发挥数据对行业的赋能作用。
四、组织架构
(一)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略)
主办单位:(略)
(二)初赛专家评审小组
抽取政府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大型企业等具备相关资质人员组成评审小组,负责平潭初赛评审工作。
五、赛题设置
围绕“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聚焦数据应用重点行业和领域,针对行业实际问题,选定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医疗健康、医疗保障、应急管理、气象服务、城市治理、绿色低碳、人力资源、体育发展、文物保护利用、中医药等(略)个行业领域赛道及数据基础设施1个专业赛道。在赛道赛题设置上以应用为导向,旨在遴选出一批应用成效显著、创新性强、引领效应好的数据要素开发利用解决方案,突出数据要素价值,带动相关技术和产业发展(赛道赛题详见附件1)。
六、参赛条件
平潭初赛秉持开门办赛的原则,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校等均可参赛,鼓励产学研用等主体联合参赛。参赛单位、参赛项目、提交材料应符合初赛基本要求。
(一)参赛单位要求
1.参赛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校等单位。允许上述组织间合作组队报名,合作组队需指定一个组织为牵头参赛单位。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重大违法记录等情形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赛。
2.同一参赛单位可以有多个团队和项目参赛,但每个参赛团队只能提交1个参赛项目,每个参赛团队的参赛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每个参赛代表只能代表1个团队参加比赛。报名截止之后,参赛代表不可更改。
3.参赛团队仅能选择平潭初赛报名参赛,并需遵守平潭初赛的赛事要求和安排,不得重复参赛。
4.参赛团队需遵守大赛规则,对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参赛资格。参赛团队名称需符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相关规定。
5.根据福建分赛通知要求,福建分赛相关组织企业及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母公司均不得参赛,否则参赛成绩无效。各级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在确保赛事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可参与城市治理、气象服务、应急管理等赛道。
6.获得晋级全国总决赛资格的项目应接受福建分赛主办方或大赛组委会包括知识产权审查在内的相关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团队将取消全国总决赛参赛资格。
(二)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符合初赛赛题方向,每个参赛项目限报一个赛题方向,且仅在平潭初赛参赛。赛题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2.参赛项目要求已经开展实际应用,取得或潜在具备良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包括但不限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解决方案等。
3.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等知识产权应归属参赛单位,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且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和成绩。
4.具体参赛项目名称由参赛团队自行拟定,符合赛道和赛题要求,能体现出数据要素的主要特征,名称需符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相关规定。
5.赛事期间,参赛团队均可在不改变项目名称和主要内容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参赛项目迭代升级。
6.评审期间,参赛团队须按照要求补充提交参赛项目有关材料。所有已提交的相关材料原则上不予退还。
(三)参赛项目提交内容
参赛材料按照参赛项目提交材料清单要求提交(附件2)。所有提交的材料须为参赛单位所有,严禁使用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或其他非参赛单位材料,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和成绩。
初赛环节的相关评审资料将留档备查,福建分赛晋级并推荐到全国总决赛的团队应接受实质性审查,审核未通过的队伍将取消全国总决赛参赛资格。
(四)评审规则
为保障平潭初赛公平公正,同时与福建分赛、全国总决赛相衔接,平潭初赛参照全国大赛组委会制定统一评审规则执行。
晋级项目需充分体现数据要素的协同优化、复用增效、融合创新作用发挥,带动数据要素高质量供给、合规高效流通,推动数据要素高水平应用,保障数据安全。行业赛道拟从项目的数据供给、数据流通、数据应用、数据安全等维度进行评审,数据基础设施赛道拟从项目的先进性、实效性、示范性、安全性等维度进行评审。具体评价指标另行制定。
七、赛程安排
(一)报名阶段((略)年6月—7月5日)。开展赛事线上和线下推广,意向参赛单位请于7月5日前将参赛项目材料报送我局。
(二)材料初审((略)年7月6日—7月(略)日)。我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参赛单位提供的材料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初步审核。
(三)初赛评审((略)年7月(略)日—7月(略)日)。组织初赛评审并公布平潭赛区结果,向社会公开发布推广优秀成果案例。
(四)晋级省赛((略)年8月1日—8月(略)日)。平潭初赛评审结束后,将择优向福建省数据管理局推荐不超过(略)个优秀项目(不限赛道)晋级省级决赛,决赛评审采取线上路演答辩的形式,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八、奖励规则
(一)奖项设置
平潭初赛按赛道分别设置1等奖(1名)、2等奖(2名)、三等奖(3名)以及优秀奖,拟以奖杯、证书等形式进行发放。
(二)获奖团队权益
1.平潭初赛获奖项目将纳入平潭综合实验区数据要素应用场景储备库,我局持续开展优秀数据应用场景对接,在产业孵化、产融合作、数据供需等方面优先给予政策支持。
2.依托公共数据进行建设的福建分赛决赛获奖项目,可享受省级公共数据运营服务费相关优惠政策。
3.获奖项目我局将推荐在数字中国建设峰会进行展览展示。
九、其他事项
平潭初赛最终解释权归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所有。
报送邮箱:(略)
联系方式:(略)
附件:(略)
2.参赛项目提交材料清单
3.(略)年“数据要素×”大赛项目申报书
4.现场答辩汇报(模板)
5.单位授权书(模板)
6.申报主体责任声明(模板)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
(略)年6月(略)日